桂平市环保生态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土建施工
澄清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0692-216A04490475/01)
各投标人:
现对桂平市环保生态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土建施工(招标编号:0692-216A04490475/01)的相关内容作以下澄清变更:
原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
5.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具有一级建筑工程/市政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方的项目负责人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方有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现变更为:
5.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具有一级建筑工程/市政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方的项目负责人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需提供人员信息备案的查询网页打印件(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方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投标方可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完成登记备案,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本澄清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未修改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执行。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