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118-2021-058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92-219C0552008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散乱污”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工作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1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1-05 09:30:00,更正为:2022-01-0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2-01-05 09:30:00,更正为:2022-01-06 09:3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 313号开评标室,更正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 305号开评标室。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 313号开评标室,更正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 305号开评标室。
1、招标文件p8用户需求书部分第二点服务内容:★按政府整治要求,全力配合行动,清拆和扣押违法生产或经营的原辅材料、产品、设施设备等,封堵违法排污口,协助清理污染物,防止污染物扩散等。整治过程有关法律依据及产生纠纷由采购人职能部门负责解释,作业队伍不需负责。若因作业人员不按整治要求,擅自行动,私拿、扣押物品的行为,由中标人负责。
修改为:1、★按政府整治要求,全力配合行动,清拆和扣押违法生产或经营的原辅材料、产品、设施设备等,封堵违法排污口,协助清理污染物,防止污染物扩散等。整治过程有关法律依据及产生纠纷由采购人职能部门负责解释,作业队伍不需负责。若因作业人员不按整治要求,擅自行动,私拿、扣押物品的行为,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单位需要提供合法且固定场所,用于停放扣押车辆或作业工具,中标单位不得向被扣押方收取任何费用。
2、招标文件p51《技术条款响应表》1.5“★”技术条款响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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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技术规格要求 |
投标实际参数 |
是否偏离(符合/负偏离) |
偏离简述 |
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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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府整治要求,全力配合行动,清拆和扣押违法生产或经营的原辅材料、产品、设施设备等,封堵违法排污口,协助清理污染物,防止污染物扩散等。整治过程有关法律依据及产生纠纷由采购人职能部门负责解释,作业队伍不需负责。若因作业人员不按整治要求,擅自行动,私拿、扣押物品的行为,由中标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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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投标文件()页 |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的“★”条款内容逐条响应。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修改为:
1.5“★”技术条款响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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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技术规格要求 |
投标实际参数 |
是否偏离(符合/负偏离) |
偏离简述 |
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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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府整治要求,全力配合行动,清拆和扣押违法生产或经营的原辅材料、产品、设施设备等,封堵违法排污口,协助清理污染物,防止污染物扩散等。整治过程有关法律依据及产生纠纷由采购人职能部门负责解释,作业队伍不需负责。若因作业人员不按整治要求,擅自行动,私拿、扣押物品的行为,由中标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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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投标文件()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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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 |
★中标单位需要提供合法且固定场所,用于停到扣押车辆或作业工具,中标单位不得向被扣押方收取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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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投标文件()页 |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的“★”条款内容逐条响应。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21日
本更正公告涉及内容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为准。
名 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府前路38号
联系方式:020-82776827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联系方式:020-66341901、66341771
项目联系人:杨晋东
电 话:020-66341901、66341771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