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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无创呼吸机(带高流量)、多功能呼吸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2-12-12   浏览次数: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无创呼吸机(带高流量)、多功能呼吸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92-229B055801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无创呼吸机(带高流量)、多功能呼吸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采购包1(无创呼吸机(带高流量)1.主要商务要求”中的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80%,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80%的首期货款。
2期:支付比例20%,正常使用一年内支付20%的尾款。
更正为: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0%货款。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采购包2(多功能呼吸机)1.主要商务要求”中的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80%,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80%的首期货款。
2期:支付比例20%,正常使用一年内支付20%的尾款。
更正为: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0%货款。
 
(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采购合同7.付款办法”中
7.1  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支付,乙方须提供符合税法规定、以甲方财务要求的正规税务发票,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如下:
合同签订后,乙方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额10%履约保证金。(中小型企业按合同总额5%),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80%的首期货款,正常使用一年内支付20%的尾款。正常使用两年后,甲方无息原路退回履约保证金。
更正为:
7.1  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支付,乙方须提供符合税法规定、以甲方财务要求的正规税务发票,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如下:
合同签订后,乙方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额10%履约保证金。(中小型企业按合同总额5%),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0%货款。正常使用两年后,甲方无息原路退回履约保证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地  址:梅州市梅县区公园北路124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0753-2829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联系方式:020-66341733、020-663417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翠萍、郑宏武
电  话:020-66341733、020-66341732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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