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发布的中山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社区项目建设供应商选拔(项目编号:0692-239CZST70046)询比采购公告,现对询比采购文件及询比采购公告中有关内容作如下澄清修改及补充说明: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将询比采购文件及询比采购公告中采购人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修改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
注:本项目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社区项目建设供应商选拔”不作修改。(因该单位正按规定开展机构改革,改革完成后以“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法定名称为准)
2、将询比采购文件第一部分《询比采购邀请函》及询比采购公告中第四点中“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服务而不须对供应商负任何责任”修改为“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本项目供应商的服务资格而不须对供应商负任何责任”。
3、将询比采购文件第一部分《询比采购邀请函》及询比采购公告中第七点“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5月4日17:30分至2023年5月12日17:30前网上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修改为“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5月4日17:30分至2023年5月16日17:30前网上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将询比采购文件第一部分《询比采购邀请函》及询比采购公告中第九点“提交询比采购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5月18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止(北京时间),提交询比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8日09时30分止(北京时间)” 修改为“05包组(工程施工类)提交询比采购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5月18日08时30分至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提交询比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8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01包组(工程设计服务类)、02包组(预结算编制服务类)、03包组(预算复核服务类)、04包组(工程监理服务类)提交询比采购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5月18日14时30分至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提交询比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将询比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第一点中“单项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金额按相关政策法规依据计算在100万元及以上、单项工程的施工金额按相关政策法规依据计算在400万元及以上,或者在发改委核准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范围内的项目不在此次采购范围” 修改为“单项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金额按相关政策法规依据计算在100万元及以上项目、单项工程的施工金额按相关政策法规依据计算在400万元及以上项目、在发改委核准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均不在此次询比采购范围”。
6、询比采购文件第三部分《询比采购须知》第三点中“8.1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修改为“8.1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编制应分包组编制并按要求装订和封装,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7、将询比采购文件中所有提及的“第六部分”修改为“第五部分”。
二、补充说明
1、询比采购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涉及到“供应商名称(签章)”处,可以是:供应商录入(或写上)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或直接加盖公章。
2、询比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中各包组“技术商务评分表”涉及到评审要素“项目总负责人”处为:项目总负责人(仅限1人)。
原询比采购文件及询比采购公告与本澄清公告有不符之处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本澄清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询比采购文件及询比采购公告为准。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5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