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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电湛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山西区域公司筹备组办公场所装饰装修改造工程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30   浏览次数:
关于“广州港出海航道南段2013-2014年维护工程II标段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中需澄清的问题

广东粤电湛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山西区域公司筹备组办公场所装饰装修改造工程澄清公告

广东粤电湛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人)和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就“广东粤电湛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山西区域公司筹备组办公场所装饰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内容澄清更正如下:

一、招标公告第3.2条“招标范围(至少包括但不限于)”:

原文:2.出具竣工图、效果图等图纸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现修改为:2.出具竣工图、效果图等图纸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

二、招标公告第3.2条“最高限价”:

原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9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7056.07元固定报价,不可作为竞争性费用。投标价格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6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7056.07元固定报价,不可作为竞争性费用。投标价格超出最

高投标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三、招标公告第4条“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4.1基本要求”:

原文:(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现修改为:(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投标时必须要有母公司有效授权书(本次项目投标、签订合同权利等授权)。

如原招标公告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招标公告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执行。

传真:0759-2110313 电子邮件:gdgmec@163.com

电话:0759-2324211、0759-2324589

联系人:罗工、苏工

广东粤电湛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6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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