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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第二次)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4   浏览次数:

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NSLH-W1008

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8日

二、更正信息

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审标准表:

5

生产经营场地

1.根据投标人所属生产、分拣中心、仓储、销售和办公等固定场所面积总和评分(种养殖基地不纳入计算范围)。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不倒扣分。

【提供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产权所有人、承租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股东。评审现场核查原件。】

4

2.根据投标人投入使用的自有或租赁冷藏(冻)库容积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不倒扣分。

【提供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需附出租方场地的产权证明),产权所有人、承租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股东。评审现场核查原件。】

4

现更正为:

5

生产经营场地

1.根据投标人所属生产、分拣中心、仓储、销售和办公等固定场所面积总和评分(种养殖基地不纳入计算范围)。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不倒扣分。

【提供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产权所有人、承租人必须是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评审现场核查原件。】

4

2.根据投标人投入使用的自有或租赁冷藏(冻)库容积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不倒扣分。

【提供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需附出租方场地的产权证明),产权所有人、承租人必须是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评审现场核查原件。】

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招标文件未更正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更正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式:020-66341755、66341768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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