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飞秒激光钻孔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92-2420FS033044
一、修改
修改1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飞秒激光钻孔设备 |
1套 |
365万元 |
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
”
现更正为: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飞秒激光钻孔设备 |
2套 |
365万元/套,合计730万元 |
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
”
修改2 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二节 项目商务要求:
“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36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现更正为:
“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73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修改3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6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现更正为: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3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修改4 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合同格式:
“一、合同标的、数量
产品 |
规格型号 |
采购单价 (人民币,万元) |
数量(套) |
设备采购金 合计(人民币,万元) |
飞秒激光钻孔设备 |
|
|
1 |
|
”
现更正为:
“一、合同标的、数量
产品 |
规格型号 |
采购单价 (人民币,万元) |
数量(套) |
设备采购金 合计(人民币,万元) |
飞秒激光钻孔设备 |
|
|
2 |
|
”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本《澄清(答疑)、补充及修改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若《澄清(答疑)、补充及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答疑)、补充及修改文件》内容为准。
广东佛智芯微电子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