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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固体废物在线监控管理平台技术支持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4-06-28   浏览次数:

中山市固体废物在线监控管理平台技术支持项目

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92-2431ZS03308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固体废物在线监控管理平台技术支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采购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中“付款方式”更正为:

原内容为: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25%,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0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可提出第一期费用的支付申请,采购人在收到完整、有效的付款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金额的25%;

2期:支付比例18%,2025年1月,中标人按照工作进度完成相应服务内容,并提交年度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向采购人提交第二期费用的支付申请,采购人在收到完整、有效的付款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金额的18%;

3期:支付比例18%,2025年7月,中标人按照工作进度完成相应服务内容后,向采购人提交第三期费用的支付申请,采购人在收到完整、有效的付款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金额的18%。

4期:支付比例18%,2026年1月,中标人按照工作进度完成相应服务内容,并提交年度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向采购人提交第四期费用的支付申请,采购人在收到完整、有效的付款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金额的18%。

5期:支付比例21%,2026年7月,中标人按照工作进度完成相应服务内容后,向采购人提交第五期费用的支付申请,采购人在收到完整、有效的付款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金额的21%。实际支付金额以考核扣减结果为准。 注:(1)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2)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款项前,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与拟支付金额等额、有效的发票;(3)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负担;(4)谅解并明确同意:采购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向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即视为采购人已履行付款义务,采购人的付款期限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及预算下达的时间,如有延误,支付期限自动顺延,采购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同时,中标人知悉并确认以上款项支付进度均需在采购人具备财政支付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如因采购人不具备财政支付条件导致的延后支付,采购人不需承担因此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以上支付不得违反采购人财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5)如因特殊情况中标人未能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服务事项,则按实际完成的服务事项结算费用。如因中标人原因迟延交付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暂缓付款,并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现更正为: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25%,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0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可提出第一期费用的支付申请,采购人在收到完整、有效的付款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金额的25%;

2期:支付比例25%,2025年2月,中标人按照工作进度完成相应服务内容,并提交年度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向采购人提交第二期费用的支付申请,采购人在收到完整、有效的付款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金额的25%;

3期:支付比例25%,2025年8月,中标人按照工作进度完成相应服务内容后,向采购人提交第三期费用的支付申请,采购人在收到完整、有效的付款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金额的25%;

4期:支付比例12.5%,2026年2月,中标人按照工作进度完成相应服务内容,并提交年度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向采购人提交第四期费用的支付申请,采购人在收到完整、有效的付款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金额的12.5%;

5期:支付比例12.5%,2026年8月,中标人按照工作进度完成相应服务内容后,向采购人提交第五期费用的支付申请,采购人在收到完整、有效的付款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金额的12.5%。实际支付金额以考核扣减结果为准。注:(1)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2)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款项前,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与拟支付金额等额、有效的发票;(3)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负担;(4)谅解并明确同意:采购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向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即视为采购人已履行付款义务,采购人的付款期限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及预算下达的时间,如有延误,支付期限自动顺延,采购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同时,中标人知悉并确认以上款项支付进度均需在采购人具备财政支付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如因采购人不具备财政支付条件导致的延后支付,采购人不需承担因此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以上支付不得违反采购人财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5)如因特殊情况中标人未能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服务事项,则按实际完成的服务事项结算费用。如因中标人原因迟延交付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暂缓付款,并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2、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中“付款方式、时间及付款条件”更正为:

原内容为:

(一)付款时间及条件:

1期:支付比例25%。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可提出第一期费用的支付申请,甲方在收到完整、有效的付款申请材料后15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金额的25%,即_____元;

2期:支付比例18%,2025年1月,乙方按照工作进度完成相应服务内容,提交年度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向甲方提交第二期费用的支付申请,甲方在收到完整、有效的付款申请材料后15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金额的18%,即______元。

3期:支付比例:18%,2025年7月,乙方按照工作进度完成相应服务内容后,向甲方提交第三期费用的支付申请,甲方在收到完整、有效的付款申请材料后15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金额的18%,即______元。

4期:支付比例:18%,2026年1月,乙方按照工作进度完成相应服务内容,提交年度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向甲方提交第四期费用的支付申请,甲方在收到完整、有效的付款申请材料后15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金额的18%,即_____元。

5期:支付比例:21%,2026年7月,乙方按照工作进度完成相应服务内容后,向甲方提交第五期费用的支付申请,甲方在收到完整、有效的付款申请材料后15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金额的21%,即____元。实际支付金额以考核扣减结果为准。

现更正为:

(一)付款时间及条件:

1期:支付比例25%。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可提出第一期费用的支付申请,甲方在收到完整、有效的付款申请材料后15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金额的25%,即_____元;

2期:支付比例25%,2025年2月,乙方按照工作进度完成相应服务内容,提交年度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向甲方提交第二期费用的支付申请,甲方在收到完整、有效的付款申请材料后15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金额的25%,即______元。

3期:支付比例:25%,2025年8月,乙方按照工作进度完成相应服务内容后,向甲方提交第三期费用的支付申请,甲方在收到完整、有效的付款申请材料后15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金额的25%,即______元。

4期:支付比例:12.5%,2026年2月,乙方按照工作进度完成相应服务内容,提交年度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向甲方提交第四期费用的支付申请,甲方在收到完整、有效的付款申请材料后15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金额的12.5%,即_____元。

5期:支付比例12.5%,2026年8月,中标人按照工作进度完成相应服务内容后,向采购人提交第五期费用的支付申请,采购人在收到完整、有效的付款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金额的12.5%,即_____元。实际支付金额以考核扣减结果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中山市中山三路 26 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联系方式:0760-88228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四路华凯商务大厦213号、215号、216号

联系方式:0760-88383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丹燕

电  话:0760-88383266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4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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