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揭阳燕塘乳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其相关服务项目的答疑文件
各投标单位:
本答疑文件主要是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解答,凡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答疑文件不一致处,以本答疑文件为准。本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本答疑文件,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解答:
1、招标文件第2条明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水污染处理专项)(包含省级主管部门所属行业协会颁发的专项工程证书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布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其承包范围已明确包含水污染防治工程等类别,本身并无“水污染处理专项”的细分划分,不存在按专项拆分的资质等级设置。 为避免因理解偏差影响投标工作,确保投标资格审核的规范性和公正性,我司现提出以下疑问,请予以澄清,回复为盼: 1.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水污染处理专项)”,是否系指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即可满足要求?
答复: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其承包范围已包含水污染防治工程类别,无需细分至水污染处理专项类别;省级主管部门所属行业协会颁发的专项工程证书资质,其承包范围须包含水污染处理专项类别。
揭阳燕塘乳业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4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