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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晟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场地装修工程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4   浏览次数:

广东省广晟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场地装修工程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省广晟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场地装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0692-2620Z2151339)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部分-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修改为:

2.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1)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需签署共同投标协议书,且协议书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2.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现修改为:

2.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并新增:

2.6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2.10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方)单位注册,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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