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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房地产渠道销售代理(第二次) 答疑文件

发布时间:2026-05-09   浏览次数:

中山火炬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房地产渠道销售代理(第二次) 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山火炬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山火炬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房地产渠道销售代理(第二次)(项目编号:0692-2620ZS062241)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如下答复:

1、关于“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实力”及“业绩”的问题,我公司以总部作为投标人,其他城市分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此情况下的分公司人员及业绩证明能否作为投标人的有效证明获得相应分数?如果可以,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①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可以由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提供且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评分表》要求,不能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提供;②“业绩”须由投标人提供且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评分表》要求,不能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提供。

注: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文件为准,本答疑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中山火炬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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