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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中城际中山段运营验收服务委托咨询和运输经营委托咨询服务答疑文件

发布时间:2026-05-19   浏览次数:

南中城际中山段运营验收服务委托咨询和运输经营委托咨询服务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山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南中城际中山段运营验收服务委托咨询和运输经营委托咨询服务(项目编号:0692-2620ZS062163)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如下答

1、招标文件第13页对人员配置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或投标人的全资子公司、或投标人的控股子公司、或投标人的联(合)营企业为以上人员购买的(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社保证明材料。” 本公司下属的合营企业开具社保证明的险种类型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并标明时间和参保单位,其中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已覆盖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可证明该员工为我司下属合营企业在职员工,上述材料是否符合证明材料要求? 2、招标文件第77页国内跨线运营轨道交通项目案例及解读分析表格下方注释标明需“按《技术评分表》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但《技术评分表》中未对证明文件做相关要求,是否无需提供?

:1、本项目对招标文件人员配置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没有限定险种类型,上述提及的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合营企业与投标人的关系证明即可。

2、招标文件《技术评分表》中未对证明文件做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企业实际情况提供。

注: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文件为准,本答疑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中山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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