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垃圾被服物流系统及医用箱式物流系统安装采购招标项目(包2医用箱式物流系统)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及修改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的委托,现就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垃圾被服物流系统及医用箱式物流系统安装采购招标项目(包2医用箱式物流系统)(招标编号:0692-206BZHE30002/02)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答复及修改如下:
(一)问题答复:
(1)关于招标文件附件中“医院箱式物流系统站点分布统计表”中要求垂直提升机为25部,而到了“医用箱式物流系统布局图”中,提升机要求为19部,少了6部。
答:垂直提升机数量以已更新的招标图纸(即医用箱式物流系统布局图)为准。投标供应商在保证站点位置及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可适当优化调整实施方案。
(2)关于招标文件附件“医用箱式物流系统布局图”中,只显示提升机数量,并未显示水平传输线距离,水平传输线作为物流传输系统的三大主要组成部分之一,距离缺失将无法构成一个标准的物流系统,这一水平传输线距离在整个招标文件中也未体现。
答:本项目为包干项目,该图纸为系统方案,需结合各厂家设备特点,设计各自的最优方案,水平线长度不做具体限定。
(二)澄清修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中: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最高限价金额(元)为预算3450万元(其中一期1900万元,二期 1550万元)”
现修改为: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最高限价金额(元)为预算3460万元(其中一期最高限价金额(元)为1900万元,二期最高限价金额(元)为1560万元)。”
(2)原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
一、智能物流传输一体化系统总体要求
13. ▲系统组成 |
90个中型箱式物流工作站点。 |
现修改为:
一、智能物流传输一体化系统总体要求
13. ▲系统组成 |
91个中型箱式物流工作站点。 |
(3)原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
“一、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总体要求:
1.箱式物流系统:预算3450万元,包括一期1900万元,二期1550万元;
2.箱式物流系统一套,合计90个站点,一期站点47个,二期站点43个(具体布局详见附件)。”
现修改为:
“一、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总体要求:
1.箱式物流系统:预算3460万元(其中一期最高限价金额(元)为1900万元,二期最高限价金额(元)为1560万元)。;
2.箱式物流系统一套,合计91个站点,一期站点47个,二期站点44个(具体布局详见附件)。”
(4)原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
一、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总体要求
增加:
“14.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交钥匙工程),投标单位的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的设备、材料、附配件及其人工、机械、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仓储、劳保、保险、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其他费用(含现场监管、监造、设计联络及系统深化设计、培训、设备保养等)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含人工、材料、机械涨价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人认为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内容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计入报价,凡未列入的,将被认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内容。
(5原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
二)技术要求
7.1.9 |
物流站点具备声光指示器用于提醒操作人员周转箱到达信息及站点满箱信息。 |
现修改为:
二)技术要求
7.1.9 |
物流站点具备声光指示器用于提醒操作人员周转箱到达信息及站点满箱信息。对于多科室共用物流站点及科室实际位置远离物流站点的,需在相应科室配备声光指示器用于提醒操作人员周转箱到达信息及站点满箱信息。 |
||
▲2.1.5 |
水平传输线工作时噪声指标≤45分贝。投标文件需提交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
(6)原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的技术要求
现修改为:
▲2.1.5 |
水平传输线工作时噪声指标≤45分贝。投标文件需提交提供市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的资质认定证书及中国计量认证(CMA)质检报告。 |
(7) 原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的技术要求:
▲7.1.11 |
物流站点工作时噪声指标≤45分贝。投标文件需提交由国家市级及以上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
现修改为:
▲7.1.11 |
物流站点工作时噪声指标≤45分贝。投标文件需提交提供市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的资质认定证书及中国计量认证(CMA)质检报告。 |
(8)原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的技术要求:
6.2.3 |
垂直分拣机工作时噪声指标≤45分贝,投标文件需提供由国家市级及以上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
现修改为:
6.2.3 |
垂直分拣机工作时噪声指标≤45分贝,投标文件需提交提供市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的资质认定证书及中国计量认证(CMA)质检报告。 |
(9)原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
本章节包含附件清单:
序号 |
附件名称 |
1 |
医用箱式物流系统施工布局图.dwg |
2 |
医用箱式物流系统站点分布统计表.xlsx |
现修改为:
本章节包含附件清单:
序号 |
附件名称 |
1 |
医用箱式物流系统施工布局图3.31.dwg |
2 |
医用箱式物流系统站点分布统计表3.31.xlsx |
(附件内容有修改,请重新下载)
(10)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
“2.2投标报价明细表
招标编号:0692-206BZHE30002/02
货币单位: 元
分项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数量单位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医用箱式物流 | ||||||
2 |
运输费 | ||||||
3 |
伴随服务费用 | ||||||
4 |
其他费用 | ||||||
5 |
… |
填写说明:
1、分项号必须从小到大连续,并且不能修改及删除已有的行,如果需要可以新增行;
2、分项报价格式不能修改,不能删除列。
3、本项目为总价包干(交钥匙工程),投标单位的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的设备、材料、附配件及其人工、机械、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仓储、劳保、保险、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其他费用(含现场监管、监造、设计联络及系统深化设计、培训、设备保养等)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含人工、材料、机械涨价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人认为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内容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计入报价,凡未列入的,将被认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投标人根据货物上述相关要求,列明分项报价明细。”
现修改为:
“2.2投标报价明细表
招标编号:0692-206BZHE30002/02
货币单位: 元
序号 |
分项(站点)名称 |
价格 |
备注 |
1. |
外科大楼负1楼1号 | ||
2. |
外科大楼1楼1号 | ||
3. |
外科大楼1楼2号 | ||
4. |
外科大楼2楼1号 | ||
5. |
外科大楼2楼2号 | ||
6. |
外科大楼3楼1号 | ||
7. |
外科大楼4楼1号 | ||
8. |
外科大楼5楼1号 | ||
9. |
外科大楼7楼1号 | ||
10. |
外科大楼8楼1号 | ||
11. |
外科大楼9楼1号 | ||
12. |
外科大楼10楼1号 | ||
13. |
外科大楼11楼1号 | ||
14. |
外科大楼12楼1号 | ||
15. |
外科大楼13楼1号 | ||
16. |
外科大楼14楼1号 | ||
17. |
外科大楼15楼1号 | ||
18. |
外科大楼16楼1号 | ||
19. |
外科大楼17楼1号 | ||
20. |
外科大楼18楼1号 | ||
21. |
外科大楼19楼1号 | ||
22. |
外科大楼20楼1号 | ||
23. |
外科大楼21楼1号 | ||
24. |
外科大楼22楼1号 | ||
25. |
外科大楼23楼1号 | ||
26. |
外科大楼24楼1号 | ||
27. |
外科大楼25楼1号 | ||
28. |
医技楼1楼耗材库 | ||
29. |
医技楼1楼静脉配置中心 | ||
30. |
医技楼1楼中心药房 | ||
31. |
医技楼1楼病案库 | ||
32. |
医技楼1楼药库 | ||
33. |
医技楼2楼放射科 | ||
34. |
医技楼3楼病理科 | ||
35. |
医技楼3楼检验科 | ||
36. |
医技楼4楼ICU | ||
37. |
医技楼6楼血透 | ||
38. |
门诊楼1楼体检科 | ||
39. |
门诊楼1楼公共站点 | ||
40. |
门诊楼2楼公共站点1 | ||
41. |
门诊楼2楼公共站点2 | ||
42. |
门诊楼3楼公共站点1 | ||
43. |
门诊楼3楼公共站点2 | ||
44. |
门诊楼4楼公共站点1 | ||
45. |
门诊楼4楼公共站点2 | ||
46. |
门诊楼5楼公共站点1 | ||
47. |
门诊楼5楼公共站点2 | ||
48. |
现有住院楼1楼产科二区 | ||
49. |
现有住院楼2楼肾内科 | ||
50. |
现有住院楼2楼肾移植 | ||
51. |
现有住院楼3楼产科 | ||
52. |
现有住院楼3楼妇科 | ||
53. |
现有住院楼4楼胸外科 | ||
54. |
现有住院楼4楼泌尿科 | ||
55. |
现有住院楼5楼普外2 | ||
56. |
现有住院楼5楼普外1 | ||
57. |
现有住院楼6楼骨外科 | ||
58. |
现有住院楼6楼脑外科 | ||
59. |
现有住院楼7楼烧伤科 | ||
60. |
现有住院楼7楼神经外科 | ||
61. |
现有住院楼8楼耳鼻喉科 | ||
62. |
现有住院楼8楼呼吸内科 | ||
63. |
现有住院楼9楼消化、内分泌 | ||
64. |
现有住院楼9楼中医、皮肤科 | ||
65. |
现有住院楼10楼血液科 | ||
66. |
现有住院楼10楼心内科 | ||
67. |
现有住院楼11楼儿科 | ||
68. |
现有住院楼11楼老年病区 | ||
69. |
现有住院楼12楼特诊1 | ||
70. |
现有住院楼12楼特诊2 | ||
71. |
现有住院楼13楼特诊1 | ||
72. |
现有住院楼13楼特诊2 | ||
73. |
感染楼1楼感染药房 | ||
74. |
感染楼2楼综合门诊 | ||
75. |
感染楼2楼抽血室 | ||
76. |
感染楼3楼呼吸内科 | ||
77. |
感染楼4楼呼吸内科 | ||
78. |
感染楼5楼中医科 | ||
79. |
感染楼6楼感染病II区 | ||
80. |
感染楼7楼感染病I区 | ||
81. |
感染楼8楼RICU | ||
82. |
肿瘤楼A座1楼 | ||
83. |
肿瘤楼A座2楼 | ||
84. |
肿瘤楼A座3楼 | ||
85. |
肿瘤楼A座4楼 | ||
86. |
肿瘤楼B座1楼核医学科 | ||
87. |
肿瘤楼B座2楼精神心理病区 | ||
88. |
肿瘤楼C座1楼 | ||
89. |
肿瘤楼C座2楼 | ||
90. |
肿瘤楼C座3楼 | ||
91. |
动力楼1楼被服库 | ||
92. |
监控中心配套设备 |
填写说明:
1、本项目为总价包干(交钥匙工程),投标单位的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
2、采用分阶段实施,按实结算的方式。
3、报价按照单个站点分别报价,与合同结算相关联。
4、分项号必须从小到大连续,并且不能修改及删除已有的行,如果需要可以新增行;
5、分项报价格式不能修改,不能删除列。
(11)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
新增:
2.3其他报价明细表
招标编号:0692-206BZHE30002/02
货币单位: 元
序号 |
分项名称 |
价格(单位:元) |
备注 |
1 |
一期总价 |
一期总价为:上表序号1-47及序号92报价相加 |
|
2 |
二期总价 |
二期总价为:上表序号48-91报价相加 |
|
3 |
总价 |
总价为一期总价及二期总价相加 |
填写说明:1、本项目为总价包干(交钥匙工程),投标单位的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
2.4配置清单
招标编号:0692-206BZHE30002/02
货币单位: 元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厂家 |
材质 |
性能参数 |
备注 |
填写说明:
1、此表用于填写本项目所需货物或材料的基本信息。
(12)原招标文件合同书格式合同书中:
“十、付款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付合同总额的10%作定金,即¥;
2、到货安装正常使用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额的25%,即¥;
3、使用满6个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额的55%,即¥;
4、验收合格满12个月无质量问题情况下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额的10%,即¥;
5、甲方在每次付款前确认已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支付款项。”
现修改为:
“十、付款方式及期限
1、工程以单栋楼宇为结算单位,按站点施工完成进度实时结算。本项目涉及楼宇有九栋,分别为门诊楼、医技楼、外科大楼、现有住院楼、感染楼、肿瘤楼A、肿瘤楼B、肿瘤楼C、动力楼。
2、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支付一期合同总额的20%作定金;
3、单栋楼宇安装正常使用后10个工作日支付此楼宇实际安装站点对应合同金额的40%;
4、单栋楼宇物流系统使用满3个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支付此楼宇实际安装站点对应合同金额的35%;
5、单栋楼宇物流系统验收合格满12个月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支付此楼宇实际安装站点对应合同金额的5%;
6、二期具体施工时间由甲方告知乙方,甲方发出开工令后10个工作日支付二期合同总额的20%作定金;
7、单栋楼宇物流系统到货安装正常使用后10个工作日支付此楼宇实际安装站点对应合同金额的40%;
8、单栋楼宇物流系统使用满3个月进行验收,验收合同后10个工作日支付此楼宇实际安装站点对应合同金额的35%;
9、单栋楼宇物流系统验收合格满12个月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支付此楼宇实际安装站点对应合同金额的5%;
10、甲方在每次付款前确认已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支付款项。”
(13)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乘以80%计取。”
现修改为: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8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4)原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中: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20-03-11 09:00:00起至2020-03-18 17:00:00期间(北京时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修改为: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20-03-31 09:00:00起至2020-04-08 17:00:00期间(北京时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5)原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中: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04-01 09:30:00(北京时间)。”
现修改为: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04-21 09:30:00(北京时间)”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公告如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修改公告为准。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特此通知。
(招标(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机构签章位置)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