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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李济养生大厦室内装修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3   浏览次数:

陈李济养生大厦室内装修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陈李济养生大厦室内装修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0-4646】招标项目于2020年9月29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标公告修改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一段有修改:

原文: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号[2020-440104-27-03-003824]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现对 陈李济养生大厦室内装修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

修改为:本招标项目陈李济养生大厦室内装修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根据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号[2020-440104-27-03-003824]批准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为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3、招标内容、规模”中“(2)施工部分”补充修改:

原文:(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配套相关内容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采购、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包检验检测、包审图、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括围蔽)包干等;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工作;相关文件送审、配合审核、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检测以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

修改为:(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天、地、墙、门、隔墙、展示展览等)及配套相关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等,不含消防)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采购、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包检验检测、包审图、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括围蔽)包干等;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工作;相关文件送审、配合审核、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检测以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

(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十二点补充修改:

原文: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修改为: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四)本项目设计任务书更新。(详见附件:《设计任务书》

(五)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更新。(详见附件:《投标人声明》)

二、招标文件修改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1 投标保证金”编列内容(1)-(3)点修改为:

(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2)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

(3)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2 计划工期”编列内容补充修改为:

暂定计划工期:210个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暂定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0年 11 1 (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暂定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 5 29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编列内容补充修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8页“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第1.5.3条删除。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0页“2.1 招标文件的组成”中最后一段修改为: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六)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8页“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1款“分值构成及权重”的编列内容描述修改为:

投标人总得分(满分100分)=【设计方案得分×权重(10%)+投标报价得分×权重(45%)+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权重(45%)】×权重(90%)+诚信综合评价得分×权重(10%)。其他有关条款内容相应调整。

(七)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7页“施工标技术文件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为“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详细审查评分表”。其他有关条款内容相应调整。

(八)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7页“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详细审查评分表”第1款“资信部分”修改为: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1.资信部分(36分)

1.1

类似业绩

20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且工程造价不少于13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业绩,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0分)

注:①企业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提供相应业绩在企业库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和业绩网页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②完成时间以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业绩页面的“验收资料”栏中的竣工验收日期所记录的日期为准。③造价金额以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业绩页面的“项目规模”栏中所记录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造价为准;若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业绩页面的“项目规模”栏中所记录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造价低于1300万元或“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没有登记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1.2

工程奖项

9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建(或参建)完成过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不含设计和幕墙类获奖),获得国家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

注:①奖项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提供相应业绩在企业库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和业绩网页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用于本项目投标的获奖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②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国家级质量奖项是指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③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1.3

第三方评价

7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自投标截止日期往前计,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连续年限:

(1)连续25年以上(不含25年)的,得7分

(2)连续21~25年的,得3分;

(3)连续16~20年的,得1.5分;

(4)连续11~15年的,得0.5分;

(5)连续10年以下(含10年)的,得0.2分;

(6)没获得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得0分。

注: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连续年限必须包括2019年度,否则本项得0分。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或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为准,投标人须提交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供核对(不符合条件或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不计分)。

(九)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0页《投标人投入项目团队基本要求表》中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基本要求列内容修改为“按招标公告要求”,备注列内容修改为“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三、相关说明

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本项目原定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等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与地点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首页 > 建设工程 > 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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