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新塘镇国道两侧风貌提升项目(第二期) [项目编号: 0692-239AYDD20144、潮公易建招字[2023]92号]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按规定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8日至2023年7月10日止)
具体情况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吉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深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市建宏达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
投标价(元) |
4928315.16 |
4732973.75 |
4858031.06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罗安权 粤1362019202002904 |
李志发 粤2442020202110820 |
张明辉 粤2442020202101175 |
工期(个日历天) |
270 |
270 |
270 |
质量要求 |
合格或以上 |
合格或以上 |
合格或以上 |
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报告详见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饶平县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先生
招投标监督部门: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西区六号路中段
联系电话:0768-7800141
招标人:饶平县新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章: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