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支队执勤1大队营区营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3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清远支队执勤1大队营区营房维修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92-216AQYR20022
项目名称:清远支队执勤1大队营区营房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995089.31元
最高限价(元):2995089.31元
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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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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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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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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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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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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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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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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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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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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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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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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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479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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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479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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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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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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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部分(含预算编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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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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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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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9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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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9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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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所属期为2021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2021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需延缴或缓缴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可按各地有关政策实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有关政策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资格的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资格的声明函。
6)按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且在有效期内。
10)施工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若供应商未换发新证,提供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即可)
11)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项目人员要求:(1)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要求一级),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若联合体参与,人员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2)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需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要求一级),且设计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若联合体参与,人员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人员)。
13)拟任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人员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
14)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即一家承担设计任务单位和一家承担施工任务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4日00:00至2021年12月7日09: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登记
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务【2019】7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本项目实行电子报名、电子投标,潜在供应商于报名期间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
2、交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伍仟元整(¥5,000.00元)。
(3)形式: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务【2019】7号)文件的要求。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 联系电话:0763-366211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孔先生 联系电话: 0763-337651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B座21层2122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63-3662116
传 真:0763-3662100 邮编:511500
(三)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清远支队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00号
联系人: 孔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76518
传 真: 0763-3376518 邮编: 51154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