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散乱污”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招标公告
“散乱污”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月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0692-219C05520085
项目名称:“散乱污”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工作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散乱污”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工作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清拆和扣押违法生产或经营的原辅材料、产品、设施设备等,封堵违法排污口,协助清理污染物,防止污染物扩散等,具体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其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⑥.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gdebidding.com
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须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详见网上购标操作指南)。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 306号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府前路38号
联系方式:020-82776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项目联系人:杨工、黎工
电 话:020-66341901、66341771
4.云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832999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散乱污”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0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