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轨道交通1至3号线专用通信和信号电源系统委外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202111180017)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宁轨道交通1至3号线专用通信和信号电源系统委外维保项目“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1至3号线专用通信和信号电源系统委外维保项目。
1.2项目地点: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石埠站至火车东站(25个车站)、2号线西津站至坛泽站(23个车站)、3号线科园大道站至平良立交站(23个车站)、控制中心、屯里车辆段、西乡塘停车场、万力主变电站、秋屋主变电站、安吉车辆段、秀灵主变电站、朋云主变电站、心圩车辆段、新村停车场、荔园主变电站、乐荣主变电站。
1.3项目规模:南宁轨道交通1至3号线专用通信和信号电源系统设备概况:
1.3.2信号电源系统负责为信号系统各类信号设备提供工作电源,能防止外电网输入出现异常波动时对信号设备造成冲击,同时在外电网断电时能保证信号系统稳定可靠运行一定时间,信号电源系统主要由电源屏、稳压柜、UPS主机、蓄电池组组成。其中,1号线信号电源系统设备分布于1号线控制中心、各车站、屯里车辆段、西乡塘停车场、万力主变电站及秋屋主变电站,主要包括33台UPS、686节蓄电池、31套电源屏、31台稳压柜及其他附属设备设施;2号线信号电源系统设备分布于2号线控制中心、各车站、安吉车辆段、新村停车场,主要包括32台UPS、634节蓄电池、28套电源屏、28台稳压柜;3号线信号电源系统设备分布于3号线控制中心、各车站、心圩车辆段、新村停车场,主要包括38台UPS、668节蓄电池、28套电源屏、28台稳压柜及其他附属设备设施。
1.4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1至3号线专用通信电源系统设备(UPS主机、蓄电池组、配电柜等)和信号电源系统设备(电源屏、稳压柜、UPS主机、蓄电池组等)年检、故障处理及抢修、节假日值班保障工作、招标人下达的其他临时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技术改造或配合升级作业)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不含增值税为叁佰玖拾贰万元整(¥3920000.00元),具体分项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单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招标控制价。
1.6服务期:
(1)1、2号线专用通信和信号电源系统:36个月,具体合同开始时间以开工令为准(预计从2022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2日)。
(2)3号线专用通信电源系统:36个月,具体合同开始时间以开工令为准(预计从2022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2日);3号线信号电源系统:30个月,具体合同开始时间以开工令为准(预计从2022年7月13日至2025年1月12日)。
(3)2号线东延线专用通信电源系统:24个月,具体合同开始时间以开工令为准(预计从2023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2日);2号线东延线信号电源系统:12个月,具体合同开始时间以开工令为准(预计从2024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2日)。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或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项目是指轨道交通信号电源系统维保项目【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用户证明复印件且能清晰反映类似项目特征,用户证明须具有证明单位公章,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该业绩,承接或完成时间以合同或用户证明复印件上所载明的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须是其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2.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住建部、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截止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1 投标报名
本项目不需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如需获取项目有关技术文件(如有),请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
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2 月 17 日09时30分。
5.2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投标文件可由投标人自行选择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快递等方式寄送:
5.2.1现场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进入交易现场的所有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身份登记等。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方可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如因投标人未遵守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逾期递交或无法递交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责任。
5.2.2邮政快递方式:
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8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外包装上仅注明项目相关信息: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包裹的数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或短缺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投标文件接收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9号海尔青啤联合广场C座502号;收件人:袁柳林;联系方式:15177163036、0771-5572399。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但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授权代表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以证明被授权人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nnggzy.org.cn)、中国e车网平台(http://www.ecrrc.com/)网上发布。(不限于以上媒介)
|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 |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9号海尔青啤联合广场C座502号 |
|
邮 编:530029 |
邮 编:530200 |
|
联 系 人:卢治儒、陈仁平 |
联 系 人:滕权江、袁柳林 |
|
电 话:0771-2779169、0771-2778973 |
电 话:0771-5572399、13481056799 |
|
传 真:/ |
传 真:0771-5572399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nngdjd@163.com |
|
网 址:www.nngdjt.com |
网 址:www.gdebidding.com |
2022年 1月 10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