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学研究中心实验场地(奥体)扩充项目磋商公告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学研究中心实验场地(奥体)扩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3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0692-226A05520009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学研究中心实验场地(奥体)扩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3974880.13 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 3974880.13 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标的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学研究中心实验场地(奥体)扩充项目
标的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本建设项目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学研究中心实验场地(奥体)扩充项目,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资料。
(2)工期:75日历天 内完成工程,以经业主批准的开工报告、进度计划时间为准。
(3)工程质量:合格。
(4)承包范围:本工程实行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措施费包干。按照用户需求书、工程量清单及现场施工条件,采取包设计优化(根据工程需要)、设备材料采购费、安装费、仓储运输装卸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调试、第三方空气洁净度检测、保修费、验收通过及相关服务内容等所有交钥匙工程必须的费用的承包方式。
4、其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报价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照报价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报价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来认定。
⑥.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报价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企业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并且同时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3个月任意1个月项目负责人在响应供应商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根据《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17),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未完项目领导岗位的工作。供应商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在建或在标工程项目情况与本项目磋商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公开数据信息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采购代理机构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4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并且同时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3个月任意1个月项目负责人在响应供应商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同为一个人)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注: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响应供应商未缴纳的,响应供应商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成交人后,采购人将核实成交人拟投入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3月12日至2022年3月18日(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方式:网上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购买采购文件(详见网上购标操作指南),供应商完成网上购买采购文件后,在本条款规定的时间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将纸质标书包邮寄给供应商。
售价(元):300
标书款支付方式:支付方式为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账号:44001863201053034613)。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3月22 日10时00分。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年3月 22 日10时00分。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的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联系电话: 程先生 020-873523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联系方式:020-66341901
3、项目联系人:杨工、戴工
联系电话:020-66341901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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