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天河医院(广东燕岭医院)智慧医院建设(一期)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天河医院(广东燕岭医院)智慧医院建设(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0692-2631Z1091687
项目名称: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天河医院(广东燕岭医院)智慧医院建设(一期)项目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90万元(大写:陆佰玖拾万元整)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天河医院(广东燕岭医院)智慧医院建设(一期)项目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其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交付工期:在合同签订生效360天内完成项目内容,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质量保证期:整体项目的免费保修服务期自双方签字确认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供应商提供不低于两年的免费现场维护、维修服务。
5、验收要求:依照合同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 牵头人),且须以承担信息化系统建设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有效授权书,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3.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网络建设及运行维护等),并将联合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时间:2026年04月07日至2026年04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网上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gmeetc.gdebidding.com/ebidding/#/login)购买招标文件(详见帮助中心平台操作手册http://gmeetc.gdebidding.com/gmeetc/help-center),供应商完成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后,在本条款规定的时间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将纸质标书包邮寄给供应商。
售价:300元
标书款支付方式: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
2026年04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13评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广东燕岭医院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53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令飞
电 话: 020-66341722
电子交易平台2.0咨询客服(有关电子投标的投标人注册事项的咨询)
2.0电子平台相关操作帮助中心:http://gmeetc.gdebidding.com/gmeetc/help-center
操作指引:
①叶女士,电话 020-37860671,邮箱 yehailian@ebidding.com;
②李先生,电话 020-37860665,邮箱 lilei@ebidding.com
③叶女士:电话 020-37860669;
④李女士:电话 020-37861083。
注册审批:
①陈女士:电话 020-37860644;
②龚先生:电话 020-37861046;
③郑女士:电话 020-37860663;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7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