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6年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东省2026年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广东省2026年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16683
采购项目编号:0692-2631Z211292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858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公众移动通信基站1):
采购包预算金额:1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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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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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公众移动通信基站(5G制式)及公众移动通信直放站型号核准测试服务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采购包2(公众移动通信基站2):
采购包预算金额:16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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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2- 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公众移动通信基站(不含NB-IoT及eMTC基站)及公众移动通信直放站型号核准测试服务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采购包3(公众移动通信基站3):
采购包预算金额:56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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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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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公众移动通信基站(任意频段及技术体制基站)及公众移动通信直放站型号核准测试服务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采购包4(公众移动通信终端1):
采购包预算金额:4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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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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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2G终端、3G终端、4G终端(其一或多者组合)型号核准测试服务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采购包5(公众移动通信终端2):
采购包预算金额:5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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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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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2G终端、3G终端、4G终端(其一或多者组合)、2G终端、3G终端、4G终端(其一或多者组合)及无线局域网/蓝牙部分(包含任意频段无线局域网及蓝牙设备组合)型号核准测试服务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采购包6(公众移动通信终端3):
采购包预算金额:56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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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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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2G终端、3G终端、4G终端(其一或多者组合)、2G终端、3G终端、4G终端(其一或多者组合)及无线局域网/蓝牙部分(包含任意频段无线局域网及蓝牙设备组合)、5G终端(可支持2G终端、3G终端、4G终端其一或多者组合)及无线局域网/蓝牙部分(包含任意频段无线局域网及蓝牙设备组合)型号核准测试服务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采购包7(公众移动通信终端4):
采购包预算金额:6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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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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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2G终端、3G终端、4G终端(其一或多者组合)、2G终端、3G终端、4G终端(其一或多者组合)及无线局域网/蓝牙部分(包含任意频段无线局域网及蓝牙设备组合)、5G终端(可支持2G终端、3G终端、4G终端其一或多者组合)、5G终端(可支持2G终端、3G终端、4G终端其一或多者组合)及无线局域网/蓝牙部分(包含任意频段无线局域网及蓝牙设备组合)型号核准测试服务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采购包8(公众移动通信终端5):
采购包预算金额:212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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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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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公众移动通信终端(支持2G终端、3G终端、4G终端、5G终端、NB-IoT终端、eMTC终端其一或多者组合)、公众移动通信终端(支持2G终端、3G终端、4G终端、5G终端、NB-IoT终端、eMTC终端其一或多者组合)及无线局域网/蓝牙部分(包含任意频段无线局域网及蓝牙设备组合)型号核准测试服务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采购包9(无线局域网设备1):
采购包预算金额: 2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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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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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蓝牙设备型号核准测试服务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采购包10(无线局域网设备2):
采购包预算金额:3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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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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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2400MHz无线局域网设备/蓝牙设备(二者其一,不含组合)型号核准测试服务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采购包11(无线局域网设备3):
采购包预算金额:44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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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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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2400MHz无线局域网设备/蓝牙设备(其一或二者组合)型号核准测试服务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采购包12(无线局域网设备4):
采购包预算金额:5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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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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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2400MHz无线局域网设备/蓝牙设备(其一或二者组合)及2400MHz/5100MHz无线局域网设备/蓝牙设备(其一或二者频段组合)型号核准测试服务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采购包13(无线局域网设备5):
采购包预算金额:14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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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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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2400MHz无线局域网设备/蓝牙设备(其一或二者组合)及2400MHz/5100MHz/5800MHz无线局域网设备/蓝牙设备(两个及以上频段组合)型号核准测试服务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采购包14(无线局域网设备6):
采购包预算金额:326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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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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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无线局域网及蓝牙设备(包含任意频段无线局域网及蓝牙设备)型号核准测试服务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采购包15(融合类设备1):
采购包预算金额:23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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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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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2.4GHz及5.8GHz扩频通信设备、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无线电设备、900MHz频段射频识别(RFID)设备型号核准测试服务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采购包16(融合类设备2):
采购包预算金额: 47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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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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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集群、对讲及业余无线电设备型号核准测试服务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采购包17(融合类设备3):
采购包预算金额:146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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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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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无线接入、广播电视、雷达导航、行业专用及新技术融合类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测试服务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采购包18(型号核准证后监督检查):
采购包预算金额:40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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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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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型号核准证后监督检查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7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公众移动通信基站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2(公众移动通信基站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3(公众移动通信基站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4(公众移动通信终端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5(公众移动通信终端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6(公众移动通信终端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7(公众移动通信终端4):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8(公众移动通信终端5):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9(无线局域网设备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10(无线局域网设备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11(无线局域网设备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12(无线局域网设备4):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13(无线局域网设备5):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14(无线局域网设备6):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15(融合类设备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16(融合类设备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17(融合类设备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18(型号核准证后监督检查):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公众移动通信基站1):
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2(公众移动通信基站2):
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3(公众移动通信基站3):
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4(公众移动通信终端1):
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5(公众移动通信终端2):
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6(公众移动通信终端3):
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7(公众移动通信终端4):
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8(公众移动通信终端5):
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9(无线局域网设备1):
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10(无线局域网设备2):
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11(无线局域网设备3):
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12(无线局域网设备4):
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13(无线局域网设备5):
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14(无线局域网设备6):
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15(融合类设备1):
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16(融合类设备2):
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17(融合类设备3):
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18(型号核准证后监督检查):
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2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投标登记,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以下步骤操作完成投标登记:(1)参与网上报名的单位在领投标登记,请前往【交易平台2.0】网页(http://gmeetc.gdebidding.com/ebidding/#/login)进行注册并登录,操作步骤详见:http://gmeetc.gdebidding.com/gmeetc/help-center。
(2)线上登记流程:
①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登记手续。
③登记完成后,供应商可登录【交易平台2.0】,点击“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在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正常在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
④本项目无需办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交易平台2.0的CA。
3.3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纸质现场投标,2026年6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3室。
4.3投标文件数量
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吉祥路100号
联系方式:020-831345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联系方式:梁慧姗020-66341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慧姗、谢亚卫
电话:020-66341728、66341986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