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员工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员工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0692-156C0442052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0692-156C04420521
二、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员工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员工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1)承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员工餐厅的餐饮服务;
(2)满足员工餐厅一日三餐的菜品加工制作和员工就餐服务;
(3)临时会议、培训的供餐及接待用餐的服务;
(4)负责所经营的炊具、餐具清洁、消毒及餐厅的卫生保洁;
(5)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2.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 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开源大道11号加速器B6栋;
4. 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的招标项目内容 ;
5. 本次招标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的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6. 本项目 不 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四、合格投标人条件: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商。
3. 参加招标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类别许可中须有集体用餐配送内容。
5. 近三年中未发生食品安全等不良事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五、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1月19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购买招标文件,标书款支付方式pos机刷卡或电汇,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附100元,汇款后请通知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代理机构在收齐来款后即按其提供的地址办理邮递,但不对邮递过程及结果负责)。注:我司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1日14时30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7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11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11日14时30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7开标室;
十、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8447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吴先生(招标四部)
电话:020-66341984、66341792; 传真:020-6634179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
邮编:510045; 电子邮件:gdmeetc5@126.com
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网 址:www.gdebidding.com
服务费、标书费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专用账户、保证金不得汇入此账号)
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
保证金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东宝大厦支行
帐号:44001400115059332288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9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