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数据整备系统、涉税报表管理系统、税收收入预测辅助系统、数据应用及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92-159C01120137)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数据整备系统、涉税报表管理系统、税收收入预测辅助系统、数据应用及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92-159C0112013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数据整备系统、涉税报表管理系统、税收收入预测辅助系统、数据应用及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包1:数据整备系统开发服务:93.3545万;
包2:涉税报表管理系统开发服务:86.4888万;
包3:税收收入预测辅助系统:60.2061万;
包4:数据应用及管理系统开发服务:91.3774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服务的名称、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数据整备系统、涉税报表管理系统、税收收入预测辅助系统、数据应用及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需求书)
2.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3.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本项目分四个包,投标人可根据需要分别投其中一个、两个、三个或四个包,投标人应对每个子包的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2 月2 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服务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商;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1月26日起至2015年12月4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大厅售标书处,售标处电话:020-66341715)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15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pos机刷卡或电汇,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附100元,汇款后请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收齐来款后即按其提供的地址办理邮递,但不对邮递过程及结果负责)。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 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4楼407室;递交时间:2015年12月18 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18 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4楼407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包1,人民币9137元;包2,人民币9137元;包3,人民币6137元;包4,人民币9137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郭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何科
电话:020-66341756;66341719 电话:020-84662705
传真:020-66341738 传真:020-84662705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 联系地址:番禺区光明北路56号
邮编:510045 邮编:510030
电子邮箱:lemonlxn@163.com
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服务费、标书费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
保证金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东宝大厦支行;帐号:44001400115059332288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5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