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2016年水煤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692-156BYDC1034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2016年水煤浆采购项目(第二次)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接受合格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项目名称: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2016年水煤浆采购项目(第二次)。
2、招标项目简要内容: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2016年拟采购水煤浆约55万吨(数量有可能增减5%),供货商负责水煤浆供货、装浆卸浆、检测、验收、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完成水煤浆供货、装浆卸浆、检测、验收、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及销售水煤浆的经营范围,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人民币,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2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须提供生产线生产能力和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质量保证承诺的相关证明文件;
3 提供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或签订过年供浆累计20万吨以上合同(可以单独与需方签订,也可以和其他方共同与需方签订);
4 非项目所在地的水煤浆生产厂家必须提供从生产厂运至汕头市区每年40万吨以上的水煤浆运输工具租赁合约(若海运应提供码头用于水煤浆装卸特殊使用租赁合约)及运输工具资质证明,以及汕头市区内同一地点5000吨以上的可用于水煤浆储存的罐体租赁合约及相关证明。具备卸浆、装车条件,能保证每天1858吨以上不间断供浆。运输工具、储存浆罐的资料和实物须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确认签证,若未能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和实物的视为条件不足,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的生产水煤浆设备和储存水煤浆设备不得重复使用。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水煤浆生产企业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7日9:00至2015年12月3日17:00(上班时间内);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营业部办公大厅;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法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年供浆累计20万吨水煤浆供货合同、运输工具、储存浆罐的资料及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各种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一式二份)复印件都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项;支付方式为POS机刷卡或转账(账户:44001651401053004501;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营业部;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金砂支行),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8日14时00分~14时3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8日14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营业部开标厅。
五、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七、本项目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电子招标网(www.gdebidding.com)上发布招标公告。
八、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 0754-83652955。招标人: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54-88107679。
九、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请拔打0754-88112315。(举报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6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