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市岐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雨污分流)----地基承载力检测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山岐江河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所需的中山市岐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雨污分流)--地基承载力检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内容:
1 项目名称:中山市岐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雨污分流)--地基承载力检测项目(第二次招标)
2 招标编号:0692-156CZS760426
3 项目内容及范围:地基承载力检测,检测范围覆盖中心城区东区、石岐区、西区、南区及五桂山镇部分范围。具体采取分项目单项委托方式。(请详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4 检测要求:通过检测出具符合验收的检测报告及其他验收资料,确保工程能通过验收的。
5 工期要求:必需满足采购方合理的工期要求,一般为接受委托业务后10天内提交正式的检测报告,具体工期在采购方委托某一单项工作时给予明确。
2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事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检测资质且具备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局颁发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CMA证书附表中核定的计量认证范围必须包含地基基础等检测项目)
3 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至今在独立完成过1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业绩指单项检测合同金额不小于20万的检测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金额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检测报告重点页面等有效证明文件;并提供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 拟派项目人员设置必须满足项目需要,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 1名、主要检测技术人员最少6名,拟派的项目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职称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须为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 项目负责人须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自2010年1月1日至今具有相关检测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和检测报告等有效证明文件;并提供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2月3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216(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时报名的投标人须重写填写报名表,报名资料及报名费用不用重新递交)。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上述‘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第1-5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及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资料不齐全者,招标代理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
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6日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16日15:00
3 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16日15:00
4 开标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216)
6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山岐江河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
电 话:0760-88380661
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gdebidding.com/)
联 系 人:梁碧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216
电 话:0760-88361915
传 真:0760-88383654
电子邮箱:0760989@163.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6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