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庆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PPN(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肇庆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肇庆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PPN(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0692-196CZQD30053
二、项目名称:肇庆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PPN(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招标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肇庆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发债主体,拟采用余额包销的承销方式,准备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以最终批准发行规模为准)的PPN(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票面利率:发行前根据当时的市场实际利率确定(但不高于同期同类型发债利率)。现针对该债券的发行选择有实力的债券承销商。
招标范围及内容:负责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以最终批准发行规模为准)的PPN(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的承销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债券融资咨询服务、债券申报材料编制及协助申报服务、债券发行、挂牌及托管服务、债券存续期服务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0.30%/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服务费率将会被拒绝;
服务时间:3年(最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复文件为准);
简要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所投服务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指标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招标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采购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四、合格投标人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 如投标人为证券公司,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公司总公司或经其唯一授权的省/市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必须获得该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独家授权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书(详见附件中独家授权委托书),如果出现同属一家证券公司授权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证券公司所属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证券公司须具有有效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3. 如投标人为银行,需是市级级别银行的分支机构及以上的银行,具有银行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分支机构必须获得该银行法定代表人独家授权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书(详见附件中独家授权委托书),如果出现同属一家银行授权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银行所属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4. 投标人具有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具有承销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以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网站(www.nafmii.org.cn/hygl/hygl/cxhy/)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及承销机构名单”中的A类主承销商为准)。
5. 投标人具有良好信誉,自 2016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无债券承销保荐业务违法违规情形发生,目前也没有正在被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情况;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须满足如下要求:
(1)联合体组成方式为一家券商和一家银行;联合体牵头人为券商;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否则投标无效。
8. 已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购买标书,投标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购标操作指南”的对应栏目(在购标过程中有疑问可咨询电子商务部020-66341904);购买方式:网上购买,发售时间:2019年10月21日起至2019年10月28日期间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汇款后请通知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2日10时00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三楼308室;
八、递交时间:2019年11月12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止;
九、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2日10时00分;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三楼308室;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黄小姐
电话:0758-2313408
传真:0758-2313407;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新元北路5号城投汇金大厦A楼8层807单元;
邮编:526040;
招标人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758-3642684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北江大道18号富民大厦16楼
邮编:526238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独家授权委托书
独家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的 公司(以下称“授权人”)在下面签字的 (法人代表)代表本公司授权 (分公司名称,以下称“被授权人”)为本公司的唯一合法投标人,参加 项目投标,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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