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茅岗路北延段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茅岗路北延段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2018】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州市城实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广州市城实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茅岗路北延段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北连科林路,南接广园快速路,城市主干道,总长2.4公里,道路宽度 40米宽,双向 6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
2.2招标范围:茅岗路北延段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本项目总投资81000万元。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服务范围:
(1)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总体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为招标人提供前期报建、设计管理、监理管理、管线迁改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招标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档案信息管理、结算、决算初审等服务,代表招标人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信息等管理工作。
(2)工程监理服务范围:本次招标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等各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3)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依法负责茅岗路北延段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施工类项目、服务类项目、采购类项目的公开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主体工程结构施工及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检测及监测服务、施工图审查服务等(具体以实际委托为准)。
(4)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招标阶段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人要求的本工程其他造价咨询服务事项等。
2.2.3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总价为:1815.43万元【其中,①项目管理控制价:796.38万元;②工程监理控制价:727.63万元;③招标代理费控制价:60.22万元;④全过程造价咨询费控制价:231.2万元】。
2.3工作目标: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工作目标包括:
1、进度控制目标:工期控制目标为48个月;分两期建设,其中第一阶段(从本项目南端起点至与珠江花城一横路交汇点)的完工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
2、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合格工程。
3、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
4、投资控制目标:动态的控制工程建设全过程,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利用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管理手段,合理地确定项目各阶段的造价和有效地控制造价,以提高投资效益和建筑安装企业经营效果,不超过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版目标成本。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4 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须配备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及造价咨询负责人。以上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师执业资格;
(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师执业资格;
(3)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4)招标代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咨询师执业资格或招标师资格;
(5)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5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6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7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多于两家,应以负责本项目监理工作内容的投标人为牵头人,并在投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1(B)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1 月 2 日00时 00分至 2019 年 11 月 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的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相关信息不能被使用。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4.2.1 投标登记时间:2019 年 11 月 2 日00时 00分至 2019 年 11 月 25日09时30分。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投标登记,投标登记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 11 月 2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19 年 11 月 25日09时15分至2019 年 11 月 25日09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2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2-366号好世界广场9楼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020-8387058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 3-5楼
联 系 人:秦工 电 话:020-66341792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实投资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7626337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66号三层商场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监管电话:020-38180053
地 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17楼(建设管理处)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只有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有权以联合体全体成员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注:本协议书可同时作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共同委托联合体主办方的员工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