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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废气收集与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浏览次数: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废气收集与处理工程

DXDX-LG-01-008-034(2019)招标公告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废气收集与处理工程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废气收集与处理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工程为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A区项目(绿色工业服务项目)废气收集与处理工程。废气处理的范围包括:甲类危废暂存库、乙类危废暂存库、丙类危废暂存库(丙1#、丙2#、丙3#)、焚烧预处理车间(包含可燃废液罐区)、焚烧车间(焚烧料坑、卸料平台、等离子料坑、设备平台等)、物化及污水处理车间(物化处理、蒸发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30310926.04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30310926.04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283583.77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福建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研究院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投标方应提供一套完整而功能齐全的废气收集与处理系统包括以下车间:

(1)甲类危废暂存库、(2)乙类危废暂存库、(3)1#丙类危废暂存库(含快检室)、(4)2#丙类危废暂存库、(5)3#丙类危废暂存库、(6)焚烧预处理车间(包含可燃废液罐区)、(7)焚烧车间(包含但不限于焚烧料坑、卸料平台、等离子料坑、设备平台等)、(8)物化及污水处理车间(物化车间、蒸发车间、污水处理车间)。

本项目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供货范围包括收集系统、处理系统、电控系统及排放系统。主要供货范围如下:

1、收集系统:含收集风口、收集风管、管道支架、风管管廊、风阀、防火阀、三通、弯头及全部附件等。

2、处理系统:含离心风机(含风机、软连接、隔振垫、阀门、隔声罩等)、尾气净化装置(包括设备本体、循环水箱、循环水泵、喷淋系统、加药装置、填料等)、活性炭除臭装置、设备防雨罩及自动化控制仪表等。

3、排放系统:尾气排气筒及相关支撑塔架,排放装置应设置用于监测取样口、采样平台、避雷装置及必要附属设施,并预留废气在线检测系统安装取样口。

4、电控系统:每套处理系统配置单独的电控柜;招标方在配电房预留每个系统电源接入位置,投标方负责从配电房至除臭系统电源柜的电源电缆及之后所有的供电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另投标方负责废气收集系统的PLC控制系统和仪表系统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及施工,并预留足够的PLC点位及考虑备用余量(至少按15%考虑)。PLC数据接入DCS系统的硬件设施、组态、调试等均由投标方负责。

5、HAZOP分析:完成基础设计后,中标人应组织在VOCs废气处理行业有相关业绩的第三方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6、所有联接、固定附件、螺栓、螺母等。

7、投标方应提供竣工验收后2年的备品备件、特殊工具,以及首次运行所需的润滑油、活性炭等。

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深化设计及所供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表面处理、防腐、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与验收,以及设计和制造文件,也包括对设施的安装、起动和运行所需的技术服务和培训。

废气收集与处理系统的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规格书指明的流程及总布置图标明的废气收集与处理系统的设备、钢结构、管道、部件、仪表、阀门、保温、伴热、油漆、电气、照明和所有安装材料。为了满足属于整套设备性能、运行及强制性标准要求所必需的部件或附件,即使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仍在投标方供货范围内。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合同签署后,收到招标人每单体供货通知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相应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合同签署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具体供货及安装计划,根据土建工程进度,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

(1)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废气收集与处理项目设备的供应能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组建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应附有联合体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及牵头人。

3.2投标人应符合下述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经过竣工或交工验收的总风量20万m³/h(含)以上的危险废物处理项目废气收集与处理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①项目合同(至少包括项目规模、能体现上述项目内容的合同关键页、合同签署页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任一方业绩均予认可。

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独立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项目负责人资格:

3.3.1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3.3.3项的要求;

3.3.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3.3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

3.4.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投标文件应附有联合体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及牵头人

3.4.3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4.4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4.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工程规模为:总风量20万m³/h(含)以上。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经过竣工或交工验收的总风量20万m³/h(含)以上的危险废物处理项目废气收集与处理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①项目合同(至少包括项目规模、能体现上述项目内容的合同关键页、合同签署页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任一方业绩均予认可。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在2015年01月01日至今的时间范围内方为有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0121日至2020020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获取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02190930。投标会时间:202002190930,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网站(http://dgsy.com.cn/www/index.jsp)及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0元。

7.2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帐方式提交。

保证金汇入以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接收由投标人分支机构、私人帐户和其他单位转入的保证金,无论是何种形式转入,保证金一律以银行转账的形式退回给投标人的银行账户。备注或用途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帐户名称: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莞市分行

银行帐号:100899920180018888

注意: (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的,无法关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0769-28822301

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15号

8.2 其他:/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

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303室

邮编:

523000

邮编:

523009

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人:

梁工、孙工

电话:

0769-28822301

电话:

0769-22412909、22803111

传真:

/

传真:

0769-22412519

2020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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