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琶洲港澳客运口岸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2020-04-03   浏览次数:

琶洲港澳客运口岸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琶洲港澳客运口岸项目已由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440100-55-03-04396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琶洲港澳客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州琶洲港澳客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琶洲港澳客运口岸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2.3招标规模:

2.3.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标段。

2.3.2项目规模:建设500GT码头一座,共五个泊位。码头岸线长度280米由5艘50米趸船和1座18.9×12米固定平台相连组成并配套靠泊设施。客运口岸用地面积11408平方米,本次监理范围包括:口岸联检楼为地下一层,地上三层的钢结构建筑,高度18米,并用连廊(长60米、宽12米)与码头固定平台相连接。建筑跨度约29米,单体建筑面积12147.32平方米。

2.3.3工程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35758万元,其中工程概算11000万元。

2.4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口岸联检楼及附属和配套设施进行监理,主要内容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费用、进度、安全控制、对地铁与有轨电车的监测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

2.5监理服务期限

2.5.1施工准备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工程开工之日;

2.5.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2.5.3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缺陷责任期2年(防水除外),防水5年。

2.5.4竣工结算期:从结算送审到终审。

2.6最高投标限价:16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自20151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2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0年4 4 00 00 分至2020 4 月26  9 30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

(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2 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琶洲港澳客运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3528249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八旗二马路48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426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0年 4月26 日9时15分至2020年4月26 日9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8 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琶洲港澳客运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八旗二马路48号

联 系 人:谢小姐 电 话:020-8352824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20-66341901、6634173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9885682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4楼408室

招 标 人:广州琶洲港澳客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4月3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琶洲港澳客运口岸项目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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