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来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V1.0


招标信息公告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信息公告 > 正文

机场路向云东街物业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1   浏览次数:

机场路向云东街物业招租项目

招租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代理”)受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人”)的委托,就机场路向云东街物业招租项目发布招租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机场路向云东街物业招租项目

(二)项目地理位置

广州市白云区云城东路522号(即:穗房地证字第0817274号《广州市房地产证》证载地址:白云区机场路向云东街576、577、578幢)。

(三)物业招租范围

1、招租范围

白云区云城东路522号(穗房地证字第0817274号《广州市房地产证》所载房屋及部分土地;

2、招租面积

本次按证载面积进行招租,证载用地面积21433.06㎡(本次招租不包括穗房地证字第0817274号《广州市房地产证》证载用地中北角约600.30平方米的用地,以下简称“北角场地”),房屋建基面积5382.98㎡,房屋总建筑面积12285.12㎡。

具体招租面积(以下面积为合同签订的租赁面积)如下:

位置

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云城东路522号

576、577、578幢房屋

(总建筑面积)

12285.12

用地面积

(已扣除上述房屋建基面积)

约15449.79

上表所列房屋总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仅作为合同签订依据,具体面积以现场情况为准。响应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响应人同意租赁物业按照现状交付,同意租赁物业以招租人交付为准,同意合同租金以成交价格为准,不因实际交付面积与上列表格载明面积不一致而作出任何调整。

(四)物业现状概况

1、租赁物业存在部分需要拆除的建筑,且楼体及物业设施设备整体情况较为老旧。租赁物业已完成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取得编号为:胜力鉴字[2020]0123、胜力鉴字[2020]0124、胜力鉴字[2020]0125《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下称“《鉴定报告》”),鉴定报告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根据鉴定结论,房屋现时结构的安全性等级评定为Dsu级,严重影响整体承载,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响应人中选后须自费出资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及施工单位(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合实际情况并按附件《鉴定报告》处理建议进行处理。

2、租赁物业中白云区机场路向云东街自编576、577幢房屋内所有电梯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已过有效使用期限,目前电梯已经停用。

3、租赁物业现有消防系统、室内外照明系统、给水排水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排污系统等,租赁物业设施设备陈旧、部分损坏,可能无法完全满足中选人使用需要。

4、租赁物业水电容量以现场实际测量数据为准。如水电需要增容的,有关批准手续由中选人自行办理,招租人予以必要协助,水电增容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增容费用、设施设备费用及相关审批费用等)均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二、租赁要求

(一)租赁物业用途

根据穗房地证字第0817274号《广州市房地产证》记载,房屋及土地用途均为厂房,承租人需合法合规开展日常经营使用活动。须按法律规定及国家、省、市、区及街道等法律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自行办理消防手续、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排水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二)合同签订

中选人应按照招租文件中提供的合同模版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完全履行招租文件及租赁合同的责任及义务。

(三)租赁期限

10+N年(N≤3);其中,免租期:9个月。若合同期结束,招租人与中选人协商同意,合同最多可续签三年,且一年一续签;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招租人与中选人对于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事宜应给予对方明确的书面告知,双方均同意续签的,视为续签合同;如一方请求续签而另一方未书面答复或书面告知明确不续签的,则为双方未达成续签意见,合同在期限届满时终止。

(四)租金及费用支付

1、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中选人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六个月租金(以成交价为准)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该付款必须在租赁物业交付之前完成。

2、租金底价

本次招租物业租金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576、577、578幢房屋建筑租金及用地租金,物业月租金底价如下:

面积(㎡)

每平方米月租赁费用底价(元/月/㎡)

向云东街自编576、577、578幢房屋

(总建筑面积)

12285.12

小写:30

大写:叁拾元

用地面积

(已扣除上述房屋建基面积)

约15449.79

小写:15

大写:壹拾伍元

月租赁费用底价(元/月):小写:61万(大写:陆拾壹万)

3、租金支付

租金按承租人投报的方式收取。

4、租金递增方式

自租赁期限起算之日起,每12个月为一期并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上期月度缴纳租金的3%。

5、在合同期限内,中选人负责区域的物业管理、经营策划、运营维护,并承担相关费用。租赁物业的水电费及水电管理费由中选人,按规定向代收缴单位自行交纳。

(五)工程要求

1、基础工程

响应人中选后须出资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其中第1项工程施工单位需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实施下列工程,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工程的改造方案,方案必须包含:响应人与设计单位的合作意向书,该设计单位出具的改造方案详细设计说明,应包含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选材。具体工程如下:

(1)按照《鉴定报告》处理建议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及施工单位(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对建筑物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加固等处理(具体处理建议详见《鉴定报告》),确保房屋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2)按照房地产证及建筑原竣工平面图内容对租赁物业相应部分建筑(即穗房地证字第0817274号《广州市房地产证》证载房屋及建筑原竣工平面图内容之外的建筑、建设)进行拆除(保留576、577幢物业的值班室、西侧南侧两个大门以及576、577、578幢物业的配电房、水房。拆除工作必须在物业交付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该项工作);

(3)按产权证确定界址进行围护(含设立大门及闸机);

(4)物业外立面装饰(至少进行粉刷);

(5)按现行消防规定要求改造消防系统;

(6)安防系统改造;

(7)给排水系统及线路设备设施更新改造;

(8)供电系统、照明系统及线路、设备设施更新改造;

(9)更换租赁物业中白云区机场路向云东街自编576、577幢物业内两台电梯及设施设备等工程(上述9项工程合称“基础工程”)。

响应人应充分了解租赁物业现状及工程内容,并对基础工程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安全鉴定等)进行谨慎了解及估(核)算,慎重作出竞投决定。

基础工程中第(1)、(2)项,中选人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实施,施工时需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拆除过程所产生的费用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全部由中选人自行承担。如第(3)项按产权证确定界址进行围护(含设立大门及闸机)以及第(4)项物业外立面装饰(至少进行粉刷)工程由于涉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或工程无法开展时,中选人应在事件开始发生后的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租人及招租人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并提出延长工期或无法开展该两项工程的报告、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监理单位、招租人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该两项工程延长工期或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两项工程。

响应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同意按照招租文件及租赁合同要求完成基础工程,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表明同意即使招租人同意延长基础工程工期,合同免租期仍按合同约定期限执行,不予顺延;并表明愿意承担与基础工程相关所有风险,不以此要求补偿或赔偿或减免租金,即使招租人及监理单位最终决定停止实施全部或部分基础工程,投入的费用也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2、工程方案

中选人中选后需在响应文件改造方案基础上编制上述基础工程的工程方案、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方案等,并报招租人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正式实施前中选人还应将施工单位的信息及资质证明文件、委托协议等报请招租人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招租人交纳改造施工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

3、中选人不得拆除穗房地证字第0817274号《广州市房地产证》证载建筑及附属建、构筑物。

4、工程监理

响应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同意,中选后需无条件接受招租人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对中选人在租赁物业的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基础工程)进行监理。

5、工程工期及验收

中选人在免租期届满前,需按照招租人及政府同意的方案完成基础工程并取得招租人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报告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意见。基础工程取得上述意见并经招租人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及政府部门验收合格的,招租人无息退回中选人交纳的改造施工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如逾期未完成(包括期限内基础工程未取得监理单位及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意见)或中选人未能按照招租人及政府部门同意的方案施工,招租人有权要求中选人整改(整改费用由中选人承担),中选人拒绝整改或未按整改意见整改的,招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因此导致所有损失及责任概由中选人承担。

6、安全鉴定

在完成基础工程,准备正式投入使用前,中选人须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租赁物业进行鉴定,如经鉴定物业未能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租赁物业不得投入使用,中选人应按鉴定机构的要求无条件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中选人承担),直至符合使用安全规范要求,且须符合现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

(六)转租分租

中选人不得将租赁物业整体转租。本次招租允许中选人分租,中选人如需分租,分租方案须经招租人同意并进行备案(分租的建筑面积或用地面积比例不得超过各自面积的50%),招租人有权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结构及消防安全等检查。中选人的分租户不得再行分租。

(七)场地回收

1、租赁期内,如遇征收、征用、收储、城市更新改造(“三旧改造”)以及其他情况需要收回租赁物业的,招租人提前通知中选人,中选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招租人的时间要求搬迁(搬迁标准、逾期搬迁责任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租赁合同自动终止,租赁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场地回收的所有补偿款(如有)归招租人所有,招租人同意免除中选人部分月租金作为补偿(免除部分月租金计算方式如下:根据招租人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中载明的终止合同之日之后的剩余租期,剩余租期每满一年免除一个月租金,剩余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剩余时间不满六个月的,不予计算)。该免除租金补偿包含了中选人因此而发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中选人的改造、装修、设施设备投入、停业损失、搬迁费用及其他所有损失),中选人不得再要求任何补偿或赔偿(包括分租户可能要求的补偿和赔偿,分租户如有该等要求概由中选人自行处理和承担)。该免除月租金指按照上述“免除部分月租金计算方式”计得免除月租金的月数,从合同终止之日起计,招租人免除中选人合同终止日前相应月数的月租金,但中选人已交纳的租金不予退回,招租人也无义务按照上述计算方式向中选人支付免除月租金金额相等的款项。如中选人提前搬迁,视为中选人放弃该等免除月租金补偿。

(八)其他要求

租赁期内如招租人要求中选人承租北角场地,中选人须无条件同意与招租人签订补充协议,将北角场地纳入租赁范围并自交付之日起计付租金等费用,租金按招租人交付之日本项目当年的用地面积部分租金标准乘以新交付的面积计(北角场地用地面积按600.3平方米计)。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响应人为注册成立三年或以上的企业(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为准);

3、响应人注册资本应为一亿元或以上;

4、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5、响应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查封、冻结;

6、响应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响应人需在招租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同时下载信用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截图和信用报告须附在响应文件中,信用报告下载时间须在招租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7、响应人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响应人需在招租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需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及“基础信息”两个页面的截图))

8、响应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贿赂行为记录;

9、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响应人及其关联企业、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没有与股份公司或股份公司关联企业发生法律诉讼/仲裁且未按判决/裁定履行的情况(须按招租文件格式提供签署盖章的《承租申请书》)。

四、招租信息发布时间

2020年61日至2020年6月13日。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61日上午09:30至2020年613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报名,响应人在购买招租文件之前,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登记,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的对应栏目,网上注册相应准备资料如下: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

(三)报名费用:报名及招租文件发售费用为人民币1000元,文件售后不退。(汇款后请通知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注: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为2020年7月3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303开标室。

七、信息发布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z.gamc.cn)、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baiyunpor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招租代理机构网站(www.gdebidding.com)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特别说明

(一)响应人在报名前应充分认知租赁物业的情况,响应人务必在报名前仔细审查租赁物业(包括但不限于已有上盖物以及租赁物业设施设备状况、实际建筑面积、相关用地面积等),调查租赁物业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现场踏勘。请响应人慎重决定报名及竞投行为,独立作出竞投判断,一旦报名,即表明响应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租赁物业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同时表明响应人同意无条件接受所有招租文件及租赁合同规定的所有条件(包括租赁要求)。

(二)响应人报名前应充分并全面评估上述基础工程的工程量、费用、工程时间及可能的风险等,响应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同意中选后自费完成全部基础工程,并承担工程所造成的一切影响及风险;表明同意自费完成其他与租赁物业相关系统及设施设备改造修缮等,更新改造方案应报招租人书面同意并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具体事宜按招租文件及租赁合同约定执行;并表明同意所有更新改造的构筑物、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及其设施设备)均无条件归招租人所有,无论任何原因租赁合同解除、终止,中选人均不要求招租人补偿或赔偿。

九、联系方式

招租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二路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15018726435

招租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五楼(招标四部)

联系人:秦工、徐工、董工

联系电话:020-66341792/66341759/66341720(电话无人接听时,可将需咨询事宜发到邮箱,我们会尽快回复)

邮箱:pdf628@126.com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554258

十、招租监督

有关本项目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可向下述监督部门举报:

监督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纪委

地址: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二路

电话:020-3606 9095转808


Copyright © 2004 - 2024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邮编:510045
电话:020-66341917 020-66341921 传真:020-66341967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4097490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
CA办理联系电话:020-66341904、020-61857650,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7:3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