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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7   浏览次数: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92-209C01130224

项目名称: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6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本项目共分13个包。包件划分如下:

项目分四个类别:1、市政公用工程类,2、建筑类,3、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类,4、其它类。

市政公用工程类、建筑类、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类中标服务单位要求负责本类项目(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9号)第七条专业划分)的近期实施计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等评估咨询服务。其它类负责除以上3个类别以外的所有评估咨询服务,含所有类别(不分专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PPP实施方案评估及其它评估咨询服务

本项目属于市政公用工程类评估咨询服务的采购预算为2500万元,分为包1、包2、包3、包4和包5;属于建筑类评估咨询服务的采购预算为1320万元,分为包6、包7和包8;属于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类评估咨询服务的采购预算为680万元,分为包9和包10;属于其它类评估咨询服务的采购预算为1500万元,分为包11、包12和包13。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包1采购服务范围及内容:项目建设所在地在白云、南沙的项目、以及空港委负责投资或管理的和广州市域以外的项目,且上述项目属于市政公用工程类的评估咨询服务以及回避替补原则下所承担的评估咨询服务;

(2)包2采购服务范围及内容:项目建设所在地在海珠、增城、黄埔的项目,且上述项目属于市政公用工程类的评估咨询服务以及回避替补原则下所承担的评估咨询服务;

(3)包3采购服务范围及内容:项目建设所在地在花都、番禺的项目,且上述项目属于市政公用工程类的评估咨询服务以及回避替补原则下所承担的评估咨询服务;

(4)包4采购服务范围及内容:项目建设所在地在荔湾、从化的项目,且上述项目属于市政公用工程类的评估咨询服务以及回避替补原则下所承担的评估咨询服务;

(5)包5采购服务范围及内容:项目建设所在地在天河、越秀的项目,且上述项目属于市政公用工程类的评估咨询服务以及回避替补原则下所承担的评估咨询服务;

(6)包6采购服务范围及内容:项目建设所在地在白云、荔湾、南沙的项目,以及空港委负责投资或管理的和广州市域以外的项目,且上述项目属于建筑类的评估咨询服务以及回避替补原则下所承担的评估咨询服务;

(7)包7采购服务范围及内容:项目建设所在地在海珠、天河、越秀、黄埔的项目且上述项目属于建筑类的评估咨询服务以及回避替补原则下所承担的评估咨询服务;

(8)包8采购服务范围及内容:项目建设所在地在从化、花都、番禺、增城的项目且上述项目属于建筑类的评估咨询服务以及回避替补原则下所承担的评估咨询服务;

(9)包9采购服务范围及内容:项目建设所在地在白云、天河、从化、增城、越秀的项目、单数号线(含延伸线)的轨道交通项目,以及空港委负责投资或管理的和广州市域以外的项目,且上述项目属于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类的评估咨询服务以及回避替补原则下所承担的评估咨询服务;

(10)包10采购服务范围及内容:项目建设所在地在荔湾、海珠、花都、番禺、黄埔、南沙的项目,偶数号线(含延伸线)的轨道交通项目,且上述项目属于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类的评估咨询服务以及回避替补原则下所承担的评估咨询服务;

(11)包11采购服务范围及内容:项目建设所在地在白云、荔湾、南沙的项目,以及空港委负责投资或管理的和广州市域以外的项目,且上述项目属于其它类的评估咨询服务以及回避替补原则下所承担的评估咨询服务;

(12)包12采购服务范围及内容:项目建设所在地在海珠、天河、越秀、黄埔的项目,且上述项目属于其它类的评估咨询服务以及回避替补原则下所承担的评估咨询服务;

(13)包13采购服务范围及内容:项目建设所在地在从化、花都、番禺、增城的项目,且上述项目属于其它类的评估咨询服务以及回避替补原则下所承担的评估咨询服务。

项目跨区的评估咨询服务项目对应至建设面积占比更多的行政区。

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9号)第十六条 “承担编制任务的工程咨询单位,不得承担同一事项的评估咨询任务。承担评估咨询任务的工程咨询单位,与同一事项的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的规定,确定以下回避替补原则:

(1)包1至包13的回避替补原则:同一类下(如市政公用工程类),包1中标人回避的项目由包2中标人替补承担,若包1中标人回避的项目,包2中标人也需要回避,则由包3中标人替补承担,依次类推在同一类里循环替补。建筑类、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类的回避替补原则与上述同理。若同一类(分别有市政公用工程类、建筑类、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类)的几个包中所有中标人都需要同时回避的项目,则规定由“其它类”的包11的中标人承担,若包11的中标人也需要回避,则由包12的中标人替补承担,依次类推在“其它类”内循环替补。

(2)投标人可对某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

包1至包13中,同一个投标人在同一个类别包内不能兼中,且同一个投标人在市政公用工程类、建筑类、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类不可以兼中。即同一个投标人在包1至包10内只能中一个,包11至13内只能中一个。

合同履行期限:每个包的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⑥.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要求,投标人是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提供上述内容对应的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2)包1至包5:投标人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含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承包内容相应的评估咨询服务范围;包6至包8:投标人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含有“建筑专业”,并具有承包内容相应的评估咨询服务范围;包9至包10:投标人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含有“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专业”, 并具有承包内容相应的评估咨询服务范围;包11至包13:投标人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含有“六个或以上的下述专业:(一)农业、林业;(二)水利水电;(三)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四)煤炭;(五)石油天然气;(六)公路;(七)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八)民航;(九)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十)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十一)冶金(含钢铁、有色);(十二)石化、化工、医药;(十三)核工业;(十四)机械(含智能制造);(十五)轻工、纺织;(十六)建材;(十七)建筑;(十八)市政公用工程;(十九)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二十)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二十一)其他(以实际专业为准)” ,并具有承包内容相应的评估咨询服务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8日 2020年8月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获取

方式:网上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详见网上购标操作指南),供应商完成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后,在本条款规定的时间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将纸质标书包邮寄给供应商

售价:招标文件每包件200元,售后不退。

标书款支付方式:支付方式为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账号:44001863201053034613)。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8月18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东照大厦3308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中山四路228号城投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20-83649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联系方式:020-66341763、020-663417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剑清、苏润冰

电 话:020-66341763、020-66341719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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