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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引调水工程永久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8   浏览次数:

湛江市引调水工程永久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湛江市引调水工程已由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湛江市引调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湛发改农[2019]590号)批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由湛江市水务局以《关于湛江市引调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湛水建管〔2020〕43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及企业筹措,项目法人为湛江市鹤地供水营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湛江市鹤地供水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永久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工程设计供水范围为湛江市霞山区、赤坎区和麻章区,并给沿途廉江市、遂溪县预留分水口。工程任务为建设输水管道及加压泵站等工程措施,将鹤地水库地表水源引至湛江市西厅水厂、赤坎水厂和麻章水厂,保障霞山区、赤坎区、麻章区供水安全。

本工程由取水口、泵站前池、取水泵站、调压塔、输水管道等组成。在鹤地水库雷州青年运河枢纽上游东北侧约500m处,鹤地水库东岸兴建取水口。取水口处设防洪闸,后接一条长约643m的引水隧洞(内径3200mm)至泵站前池,隧洞末端设事故闸门。泵站加压后接1条DN2800SP管,从北往南沿主河东侧荒地敷设,在K4+240处穿主河后沿正在施工的东环大道东侧布置至K14+671处廉江市分水口。经由廉江市分水口后,沿东环大道东侧及规划道路廉湛快线西侧敷设1条DN2600DIP往南,途经主河、化廉高速至K30+980处遂溪分水口,继续往南穿G207国道、西溪河、G15沈海高速、广湛铁路、黎湛铁路、G325国道,之后沿G325国道南侧后向西至湛江大道,经湛江市分水口后输水管道变为1条DN2000DIP管。管线继续往南敷设至湖光快线,后沿湖光快线北侧往西铺设至西厅水库备用水源处,最终往南至西厅水厂交水点。本方案管线总长约61.924km。

输水管线主要沿湛江市规划道路和现有道路敷设。其中,桩号4+966.014~16+659.959段沿东环大道东侧绿化带布置,该段道路已经于2019年10月完成全线路面施工,现正进行道路两侧绿化带及护坡施工。桩号 50+525.804~58+556.545段沿湛江大道西侧绿化带布置,该段道路已经于2019年5月动工,现正进行征地拆迁及清表基础处理工作。桩号 58+556.545~60+248.315段沿湖光快线北侧布置。

本项目的主要监测对象为:取水口、引水隧洞、取水泵站、调压塔及输水管线(桩号0+000.000~4+966.014及16+659.959~50+525.804)。

本工程的工程等别为Ⅱ等大(2)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包括取水口、引水隧洞、泵站、调压塔及管道;次要永久建筑物为3级,包括护坡等;临时建筑物为4级。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2.2.1工程项目

本项目监测对象主要包括取水口、引水隧洞、取水泵站、调压塔及输水管线(桩号0+000.000~4+966.014及16+659.959~50+525.804),主要进行变形、水位、水质、渗流、应力等项目的永久性监测。其中取水口安全监测项目为:变形监测、水位监测、水质监测及渗流监测。引水隧洞安全监测项目为:变形监测、应力监测及渗流监测。取水泵站安全监测项目为:变形监测、应力监测、渗流监测及环境量监测。调压塔安全监测项目为:变形监测及水位监测。输水管线安全监测项目为:变形监测、应力监测、渗流监测。

2.2.2工作内容

1)根据本项目《技术条款》、图纸或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应负责完成上述工程项目范围内全部安全监测仪器设备(包括监测仪器、电缆、护管、读数仪表和自动化系统)的选型、采购、运输、验收、保管、检验、率定、装配、安装、灌浆或回填、埋设、调试、维护和保养工作。

2)根据本项目《技术条款》、图纸或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应利用全部监测仪器设备实施永久监测设备施工期监测及巡视检查,并进行所有监测成果的整理和分析,最后按照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将仪器设备、档案材料、监测资料及监测报告移交给发包人。

3)根据本项目《技术条款》、图纸或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应负责完成商务文件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安全监测土建工作内容包括:

①取水口工程项目范围内监测仪器(测压管、测斜管、双金属标、工作基点观测墩)、隧洞工程项目范围内监测仪器(测压管、测斜管、渗压计、测缝计、锚杆应力计)、泵站工程项目范围内监测仪器(双金属标、工作基点观测墩、测压管)的土建钻孔工作以及观测墩的建设工作。

②所有线缆的敷设、穿管保护和防雷保护工作。

③对土建标配合完成的工作内容提供技术要求和技术指导。

4)根据本项目《技术条款》、图纸或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应提供监测仪器和实施监测所需的任何配套材料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各项:

①机械加工件。

②保护管。

③电缆穿线孔。

④其它要求承包人外购、加工的器材等。

5)在上述工程项目范围内,承包人应负责完成:

①所有工程的施工、完工和维护,并对本标范围内的任何缺陷进行修复。

②按合同提供完成监测工作必须的劳力、施工工具、仪器设备、材料。

③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需的所有临时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拆除、撤离等。

④为完成承建工程所有与有关各方的协调配合工作。

⑤自动化监测中心站应预留输水管段第一标段的监测仪器数据接口。

6)承包人应以充分的精心和勤勉来保管、安装和操作安全监测仪器设备和材料,凡是由于承包人的疏忽和大意导致仪器设备和材料的遗失、损坏或失效,承包人都应作出相当于其价值的赔偿,已安装的仪器不支付其安装费用。

7)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向发包人移交合同规定的全部监测仪器设备、监测成果及其技术档案资料。为了监测工作的衔接,在永久监测设备施工期直至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为发包人永久监测人员接收永久监测设备施工期监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为发包人提供培训。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条款及招标图纸。

2.3服务期

监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湛江市引调水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2.4建设地点:广东省湛江市。

2.5招标上限价:人民币6808412.22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上限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资质能力、财务及信誉:

(1)投标人均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不能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量测类)甲级资质。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或以上的大型水利工程安全监测(含仪器设备安装及施工期观测)项目;

已完工工程业绩(须为国内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签署页、合同工程规模及范围页、合同金额页复印件)、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或系统试运行验收报告或相关交接书复印件,时间以竣工(完工)或系统试运行验收报告或相关交接书验收证明为准。

在建工程业绩(须为国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签署页、合同工程规模及范围页、合同金额页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工程规模大型水利工程(含大(1)型和大(2)型)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规定的分等指标表执行。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中水利水电工程分等指标

工程等别

工程

规模

水库总库容/108

防洪

治涝

灌溉

供水

发电

保护人口/104

保护农田面积/104

保护区当量经济规模/104

治涝面积/104

灌溉面积/104

供水对象重要性

年引水量/108

发电装机容量/MW

大(1)型

≥10

≥150

≥500

≥300

≥200

≥150

特别重要

≥10

≥1200

大(2)型

<10,

≥1.0

<150,

≥50

<500,

≥100

<300,

≥100

<200,

≥60

<150,

≥50

重要

<10,

≥3

<1200,

≥300

注1:水库总库容指水库最高水位以下的静库容;治涝面积指设计治涝面积;灌溉面积指设计灌溉面积;年引水量指供水工程渠首设计年均引(取)水量。

注2:保护区当量经济规模指标仅限于城市保护区;防洪、供水中的多项指标满足1项即可。

注3:按供水对象的重要性确定工程等别时,该工程成为供水对象的主要水源。

3.1.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下同)须具有水利类或量测类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担任过大型水利工程安全监测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均为主要负责人,下同)。

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签署页、合同工程规模范围页)以及能证明在该项目担任主要负责人的材料。

3.2 已承担本项目范围内土建施工、监理任一单位(包括与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或者与该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说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记录。将查询记录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本公告“5.2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中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按目录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只对完整提交下列资料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于2021年510日~2021年514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5号窗口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资料。

5.2购买招标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

(4)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注:上述(1)~(4)项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5.3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除图纸外,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双面印刷。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即可查询,并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湛江市鹤地供水营运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东盛路5号三楼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马先生

电 话:0759-2298613

招标人上级单位: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诉电话:020-37283180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五楼

联系人:谢工、叶工

电话:020-66341763、020-66341022

邮箱:x.j.q.2004@163.com

招标人:湛江市鹤地供水营运有限公司

2021年5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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