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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综合信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及延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7   浏览次数:

鹤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综合信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及延期公告

采购人:公用能源科技(鹤山)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鹤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综合信息服务采购项目

日 期:2023年4月17日

特别说明: 现对本项目采购文件做如下澄清修改。采购文件和《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以下简称:澄清文件)有不一致的,或者澄清文件之间有不一致的,请(按时间先后)以后发布的内容为准。本澄清文件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一、澄清修改

(一)采购文件第三部分评审细则“三、评分权重及评审因素如下:”

原描述为:

报价(30分)

本项目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本项目资格性检查与符合性检查且最低投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即30分。其他响应服务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S=[1-(B-A)/A]×30

S-报价文件得分;

B-报价人的报价;

A-评标基准价,即所有报价人有效报价文件中的最低。

修正为:

报价(30分)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30

以满足本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二)采购文件第三部分评审细则“五、价格核准和价格评定得分”

原描述为:将评审小组核准后的入围响应服务商的响应报价汇集,取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最低的响应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将被定为评审基准价的报价,确定其价格评定得分为30分。其他响应服务商报价的价格评定得分S=[1-(B-A)/A]×30

S-报价文件得分;

B-报价人的报价;

A-评标基准价,即所有报价人有效报价文件中的最低。

修正为:将评审小组核准后的入围响应服务商的响应报价汇集,取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最低的响应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将被定为评审基准价的报价,确定其价格评定得分为30分。其他响应服务商报价的价格评定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30。

二、接收响应文件时间延期至2023年4月20日上午9:30-12:00(北京时间)。

三、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公用能源科技(鹤山)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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