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潮汕机场痕量爆炸物探测仪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粤机场集团潮汕招2026〔23〕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揭阳潮汕机场痕量爆炸物探测仪采购项目
变更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变更原因:采购需求修改
变更内容:
1、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涉及“报价供应商”的表述统一修改为“响应人”。
2、原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6.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产品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修改为“★6.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产品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原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及《合同书》关于履约保证金增加“成交人应于本项目合同签订后15日内,通过基本户开户行开具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覆盖本合同履行期限的履约保函、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一次性向采购人交纳。”
本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涉及本公告内容之处均作对应修改。请响应人务必按照变更后的文件编制报价文件。本公告一经发布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0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