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吗?
:自然人由于不是企业,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是,自然人作为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生产的产品,是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
某地方人民政府养殖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牛羊,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允许自然人参加投标。一位农户作为投标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投标,并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供应商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即自然人可作为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主体。
那么,自然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吗?
按照现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适用的主体是企业,包括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个体工商户虽不是企业,但相关政策规定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进行划型,符合中小企业标准的视同中小企业。以上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情形的,享受该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本案例中,项目属于货物采购项目,如果自然人作为供应商从养殖场收购牛羊,养殖场是中小企业的,自然人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是,如果自然人从农户手中收购牛羊,或者直接拿自家的牛羊去投标,由于农户和自然人都不是企业,是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由公司运营管理部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