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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机场休息室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6   浏览次数:

 

询 比 文 件

 

 

 

 

 

 

项目名称:南航2026年6月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Z2025002374

采 购 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

 

目  录

询 比 文 件.............................................................................................................................. 1

第一章  询比公告..................................................................................................................... 3

1、项目简介....................................................................................................................... 3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4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5

4、响应文件的递交............................................................................................................ 5

5、询比程序终止说明......................................................................................................... 6

6、联系方式....................................................................................................................... 6

7、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8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

二、 供应商须知.............................................................................................................. 13

第三章 评审办法(最低评估价法)......................................................................................... 23

1、评审方法..................................................................................................................... 23

2、评审程序..................................................................................................................... 23

3、响应文件的澄清........................................................................................................... 24

4、评审报告..................................................................................................................... 24

5、评审细则..................................................................................................................... 24

第四章   用户需求.................................................................................................................. 26

 

 

 

第一章  询比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悉尼机场休息室服务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悉尼机场休息室服务

1.2 项目编号/包号:CZ2025002374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采购编号(包一)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年)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

CZ202500237401

1

悉尼机场休息室服务

3

24000000

24000000

2











合计

24000000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期

1

悉尼机场休息室服务

澳大利亚悉尼

20268月31日起。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其他非企业组织的应提供所在行业同类证明材料及查证渠道。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6616日至2026621日,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当重新采购时,须在重采项目中重新下载采购文件,已缴纳保证金且为退还的无需重复缴纳。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https://csbidding.csair.cn/cms/nfhk/webfile/bzzx/czzn/20200226/96540.html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21日17时00分,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询比程序终止说明

5.1 第一次公告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将发布延期公告,延期时间截止后,报名供应商仍少于3家的,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如第一次公告报名阶段供应商数量符合要求,评审阶段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3家,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

6、联系方式

6.1 采购人:Sherry Jiang

     地址:120 Clarence St, Sydney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Sherry Jiang,92339722 

6.3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020-86138881,020-86122152,020-86131709

7、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7.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提交异议函。采购人在收到异议函2个工作日内告知异议人是否受理,采购人原则上在受理异议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7.3 如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是否受理的,或异议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者处理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方: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监督检查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0-86125012

7.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提出异议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提出异议

开标/报价阶段

(现场开标/报价)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

(网上开标/报价)应当在开标/报价期间通过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的货物和服务所提供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与询比文件其他任何部分的描述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询比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货物类供应商是否允许为代理商

□允许,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资质要求:详见第一章询比公告

□不允许。

?不适用。

1.4.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9.1

询比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供应商在询比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2026年6月21日17时前提交。

形式: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

1.9.3

询比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采购文件澄清”栏目发布。澄清一经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发布,视作已以书面形式发放给所有供应商。

1.9.4

现场踏勘

?不踏勘

□踏勘,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踏勘注意事项:

1、现场踏勘供应商不做签到、现场点名。

2、现场踏勘不分批次组织,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未在规定时间到达踏勘地点的供应商,视为放弃踏勘。

3、现场踏勘时,供应商不得以踏勘为名要求拆解或破坏设备、建/构筑物形态,不得夹带现场物资出场。

4、供应商应当服从现场指导人员安排。

1.10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1.11.2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1.11.4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1.11.5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是否扣分:

?不适用。

2.1

构成询比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

供应商提出疑问

形式:2026年6月21日17时00分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

疑问答复形式: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采购文件澄清”栏目发布。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询比文件澄清

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采购文件澄清”栏目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报名供应商。

3.1.1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3.2.4

最高报价限价

□无

?有,见第一章询比公告第1.5条,超过最高报价限价(单价或总价或折扣率)将导致报价无效。

3.2.5

询比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

报价有效期

90天。

3.4.1

询比保证金

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询比保证金:

□要求,

询比保证金的金额:0元人民币

保证金接收银行:广发银行。

保证金递交方式:汇款或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保函;询比保证金可以金融机构保函形式递交,所递交的保函类型应为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且受益人应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一致(如非委托项目,受益人应与本项目采购人一致),有效期应当与报价有效期一致。如未按要求递交保证金的将作为无效询比!

注意:

1、参与的每个采购项目,单独分配一个银行附属账户。注意:供应商同时参与的不同项目,其保证金账号不同,每个独立的标包都有独立账号,请注意不要打错账号;

2、仅接受人民币币种缴纳询比保证金;

3、如提交保函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4、如因供应商汇错账号无法正常入账或因币种问题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不要求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允许

4.2.1

递交响应文件(报价截止)时间

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4.2.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南航采购平台电子系统)。

4.2.3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5.1

询比会时间和地点

报价会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地点: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南航采购平台电子系统)

6.1.1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评审委员会构成:3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3人,专家0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2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估价法

□性价比法

6.3.2

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

1人

7.1

成交候选人公示

公示媒介:南航采购招标网

公示期限:2个工作日

公示对象:拟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人

7.4.1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成交人

?是,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否,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人。

(若项目有N名成交人的,可更改为排名前N位的为成交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金额:0万元人民币

?不要求

注意:履约保证金可以金融机构保函形式递交,所递交的保函类型应为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受益人应与本项目采购人一方的合同签署人一致,有效期应覆盖本项目合同有效期。

(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合同金额的1%-5%,是否需要履约保证金需要问合同签订方)

7.8.2

成交服务费

□含税成交金额的0%

?固定金额:0元人民币

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平台服务费支付界面为准。

注意:

1、成交服务费缴纳方式默认为从供应商缴纳的保证金款项中直接扣除;如需其他方式缴纳,请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致电采购人员/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第6条款)。

2、成交通知书发出超过30日且成交供应商已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仍未缴纳服务费的,采购人员/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

3、成交服务费如按上述计算方式低于2000元人民币,则一律按照固定金额2000元收取。

4、如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抵扣成交服务费,成交人需另行补足,补交方式待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缴纳。

5、成交服务费按照含税总预算或含税总价限价为基准进行计算。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温馨提示:

①本次询比,供应商无需制作纸质响应文件。

②本次询比,在线开启报价,不设线下报价,供应商无需来现场。

③报价截止时间到,如供应商未成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解密失败,则本项目报价失败。

 

二、供应商须知

1、总则

1.1 供应商知悉

1.1.1 采购人:见第一章询比公告。

1.1.2 采购项目名称:见第一章询比公告。

1.1.3 凡响应本次询比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等情况。

1.1.4 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1.5 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给采购人的响应文件(含有关资料和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

1.1.6 采购人有权拒绝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的理由。

1.2 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 采购内容、交货期/服务期和交货地点/服务地点

1.3.1 采购内容:见第一章询比公告。

1.3.2 交货期/服务期:见第一章询比公告。

1.3.3 交货地点/服务地点:见第一章询比公告。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完全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询比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如允许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

1.4.2 供应商不得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本询比文件规定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询比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询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信息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除法律及询比文件另有规定外,采购人有权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情况、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具体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予以保密。

1.7 语言文字

询比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询比预备会和现场踏勘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比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9.2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询比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得询比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

1.9.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可以进行现场踏勘的,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踏勘。

1.10 分包

1.10.1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询比文件中,如有需要,可以用符号区分条款的重要性。标注“★”的为重要条款,标注“☆”为较重要条款,未作特殊标记的为一般条款。一个“★”号条款不满足或两个“☆”号条款不满足则导致报价无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其他规定的,应当符合规定。

1.11.2 响应文件应当对询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否决。

1.11.3 供应商应根据询比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询比文件作出响应。(适用于货物类采购项目)

1.11.4 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报价将被否决。(适用于货物类采购项目)

1.11.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一般条款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报价将被否决。

1.11.6 响应文件对询比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询比文件的全部要求。

2询比文件

2.1 询比文件的组成

本询比文件包括:

1)询比公告;

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用户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和第 2.2 款对询比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询比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比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对询比文件有疑问,可要求采购人予以答疑,疑问应当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一次性送达采购人。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答复。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是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出的;

2)未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期限内提出的;

3)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4)同时针对多个采购项目提出疑问的;

5)疑问已经处理并答复,在澄清有效期内就同一事项又重新提出疑问的。

2.2.2 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采购人必要时可以对已发出的询比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可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通知所有获取询比文件的供应商。

2.2.3 澄清或修改文件一经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报名供应商。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答疑要求。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组成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1.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询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询比保证金。

3.1.3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符合询比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询比报价

3.2.1 询比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电子报价一览表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询比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采购人设有最高报价限价的,供应商的询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报价限价,最高报价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询比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报价有效期

3.3.1 报价有效期自本询比文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起开始生效,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3.2 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响应文件;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询比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询比保证金或保函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或未按要求予以书面答复的,其报价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询比保证金。

3.4 询比保证金

3.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递交询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如通过汇款形式递交询比保证金的,应当从其公司账户转出,通过金融机构保函形式递交询比保证金的,应当以供应商名义委托开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个人名义汇款缴纳的询比保证金或委托开具的询比保证金保函

3.4.2询比保证金汇入账号:供应商在线购买并成功下载询比文件后,平台系统将自动生成本次项目的询比保证金汇入银行账号。供应商可在南航采购平台中,询比文件下载页面查看本供应商专属的唯一的询比保证金接收银行账号。(说明:为使各供应商的保证金自动对应参与的询比项目,平台系统已对接银行保证金管理系统,将在购买询比文件成功后,为各供应商参与的各个询比项目,单独分配一个银行附属账户;各供应商应对其获得的银行附属账户账号保密,各供应商之间的银行附属账户账号是相互独立、专属且唯一的,请勿从任何其他渠道获取询比保证金汇入账号,否则可能导致报价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概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4.3询比保证金的递交:请各供应商务必对应本次参加的询比项目,将询比保证金汇入与本询比项目对应的各自独立、专属且唯一的子账号中,或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保函。汇款成功后,供应商可以登录南航采购平台查看保证金汇款的到账情况。

3.4.4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项要求提交询比保证金的,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报价。

3.4.5 未成交的供应商询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或本项目合同签订后5日内(二者以先到者为准)按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汇款路径不计利息原额原路退还或退还保函;如有异议或投诉,将在异议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原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比保证金,在缴纳成交服务费并且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不计利息原路退还剩余保证金或退还保函。由于供应商银行信息变更导致原路退还失败的,请联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提供变更后的银行信息。

3.4.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退还询比保证金,以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保函出具机构(担保人)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全额支付保函金额

3.4.6.1 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3.4.6.2 提供虚假材料的;

3.4.6.3 供应商相互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的(对“串通”行为的认定,参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

3.4.6.4 供应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或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单方面要求放弃成交资格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4.6.5 发生其他违法违规报价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询比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6 备选方案

3.6.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3.6.2 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应明确哪个是备选方案,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委员会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方案对采购人而言优于其按照询比文件要求编制的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6.3 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询比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或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响应文件应当对询比文件有关供货期、报价有效期、供货要求、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询比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3 响应文件应按询比文件的要求制作成PDF版电子文件,连同扫描版签字盖章页扫描后上传至南航采购平台(亦即,完整的响应文件应包括:①响应文件PDF版;②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4询比

4.1 响应文件的标记

响应文件封面见格式一“响应文件封面”。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未在南航采购平台上传成功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询比保证金。

5、询比会

5.1 询比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递交询比响应文件。

5.2 询比会程序

5.2.1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

5.2.2工作人员接受询比响应文件;

5.2.3询比会结束。

6、评审

6.1 评审委员会

6.1.1 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

6.1.2 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或其他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审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审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办法评审。

6.3 评审

6.3.1 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 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4 询比失败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将作询比失败处理:

6.4.1 出现影响询比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4.2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人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6.4.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7、合同授予

7.1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采购人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期限和对象公示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不得少于 2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上网查看,采购人不另做通知。

7.2 评审结果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

7.3 成交候选供应商履约能力审查

7.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3.2采购人保留审查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成交候选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到指定地点备查,如逾期提交或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则作报价无效处理,并且被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7.4 确定成交结果

7.4.1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审委员会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7.4.2 凡发现成交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成交结果无效,询比保证金不予退还

7.4.2.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7.4.2.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7.4.2.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串通的;

7.4.2.4 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4.2.5 在询比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报价的;

7.4.2.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4.2.7 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7.5 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公示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自行登录南航采招网(南航采购平台电子系统)领取《成交通知书》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询比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6.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询比保证金不予退还,以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保函出具机构(担保人)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全额支付保函金额;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询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询比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询比保证金不予退还,以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保函出具机构(担保人)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全额支付保函金额;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询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委会推荐的其他成交候选人名单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询比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最低评估价法)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评估价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根据本章规定的评审价格调整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并按照经评审的询比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但询比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调整后的价格相等时,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2、评审程序

本次评审为最低评估价法。具体评审程序如下:

2.1 符合性、商务技术有效性审查,详见评审细则《符合性、商务技术有效性审查表》。通过符合性、商务技术有效性审查的供应商参加下一环节的评审。

2.2 价格有效性审查,详见评审细则《价格有效性审查表》。通过价格有效性审查的供应商参加下一环节的评审。

2.3 价格评审:本项目以含税报价作为评审依据。

评审委员会将对响应文件询比报价按照如下原则进行算术校核,除下列情形外的错误,均作报价无效处理:

2.3.1 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3.2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3 电子报价一览表中的竞价总价与响应文件中的竞价总价不一致的,以电子系统的电子报价一览表(下同)为准;

2.3.4  当电子报价一览表的询比总报价与响应文件中的询比总报价一致,且单价与数量均符合询比文件要求,而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对应时,则以单价金额为准作为评审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3.5 供应商报价如有缺漏项,则视为对询比文件内容不完全响应,作报价无效处理。

2.3.6 评审价的排序:按经过算术校核的评审价从低到高,确定先后次序。经过算术校核的评审价相同的响应文件,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3.7 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在通过价格有效性审查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的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3.8 如成交价格明显超出市场价格或项目预算,经评审后,采购人有权要求对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二次谈判,二次谈判可分为一轮或多轮,并根据最终谈判价格选择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3、响应文件的澄清

3.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 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

3.4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4、评审报告

评审委员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出具《评审报告》,全体评委审核《评审报告》并签名确认。

5、评审细则

1 符合性、商务技术有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1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无法定代表人(分公司则为营业执照记载的负责人)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签字者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不合格。

2

响应文件的内容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不合格。

3

供应商的有效性

供应商是否满足询比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

4

报价有效期

报价有效期不足的不合格。

5

交货期/服务期

交货期/服务期不满足询比文件要求的不合格。

6

付款条款

不符合询比文件要求或有不利于业主的偏离的不合格。

7

响应文件的真实性

响应文件中有虚假资料的不合格。

8

偏离

商务条款与技术规格条款与询比文件有重大偏离的不合格。

9

系统预警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响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且南航采购平台电子系统已经做出预警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合格。

10

其他导致报价无效的条款

询比文件中列明的其他导致报价无效的条款(例如:标注“★”、“☆”符号的条款等)及法律法规列明的其他导致报价无效条款。

11

结论

通过

说明: 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合格视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  价格有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1

对同一采购项目是否出现两个或以上的询比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2

询比报价是否高于报价限价;

3

询比报价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

4

是否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内容;

5

结论

注:1. 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

2. 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委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委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第四章   用户需求

在旅客使用休息室期间提供舒适、便捷的休息体验,包括提供餐饮服务、饮品服务、淋浴及休息空间、无线网络和充电设施等基础配套。同时,休息室应满足商务办公、短暂休憩及无障碍使用需求,并提供环保、现代化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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