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2026年美国地区地面延伸服务进行谈判采购。
1.1 项目名称:2026年美国地区地面延伸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包号:CZ2025004550。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线路) | 总价限价 (单位:人民币) | 备注 |
1 | 美国境内通航点包括但不限于洛杉矶、芝加哥、纽约、旧金山间卡车运输及与其他北美机场间地面延伸服务 | 详见附件1 | 8000万元 |
注:1、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可根据服务能力对附件1中线路全部或部分报价,如报价必填项目内容缺失,将导致报价无效。报价默认为单程价格,报价中最低收费、散货价、班期、发车时间、到达时间为必填项目。针对以下线路的整板价格、整车价格也为必填项目。其他线路则可选填。
LAX-ELP/IAH/DFW/ATL/MEM/CMH/LAS/SFO/YVR(9条)
SFO-ELP/IAH/DFW/ATL/MEM/CMH/LAX/YVR(8条)
JFK-ORD/MIA/ATL/DFW/CMH/YUL/YYZ(7条)
ORD-ATL/MIA/CLT/YYZ/BNA/MEM/MSP/DFW/CMH/CLE/DTW/LRD/IAH/MCO/MCI/YUL/IND/JFK/STL/PHL/BOS/PIT/BWI/MFE/JAX/IAD/CVG(27条)
2、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以及双方协商确认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服务对象包含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南方航空货运有限公司。
4、经综合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每条线路/区域排名第一的为该线路/区域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则为该路线/或区域备选供应商。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提供经洛杉矶、芝加哥、旧金山、纽约等通航点机场与北美其它机场之间的地面延伸服务,包括拼车、整车等运输服务。 | 北美地区 | 自签订合同起3年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参加本采购项目并且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谈判,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为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
2.2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5日(UTC时间);请务必在此期间前向cargoghs@csair.com报名参加,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谈判。
3.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选择其一即可):
3.2.1 自行登录“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本项目下载谈判文件.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网址:https://csbidding.csair.com/
3.2.2 在采购人发布本采购公告后,由采购人在采购邀约时或供应商报名后通过cargoghs@csair.com邮箱发给受邀约和报名单位。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23时59分(UTC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其公司联络邮箱发邮件至cargoghs@csair.com递交响应文件。
4.2 供应商联络邮箱反馈的资料,均视为代表其公司反馈的响应资料。
4.3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第一次公告报名供应商不足2家,将发布延期公告,延期时间截止后,报名供应商仍少于2家的,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如第一次公告报名阶段供应商数量符合要求,评审阶段通过符合性审查只有1家时,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
6.1 采购人: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航云南街27号A6-306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女士,020-86114462
EMAIL:cargoghs@csair.com
6.2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020-86138881,020-86122152,020-86131709
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提出疑问。
7.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航云南街27号南航物流
采购人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8620 86114462
7.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监督检查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 68 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0-86125012
7.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章节中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