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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机场南航基地生产辅助区一期项目勘察设计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9   浏览次数:

广州新机场南航基地生产辅助区一期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编号:JG2026-11941]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原因

1

(主)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成)中基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

2

(主)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西北有色勘测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

3

(主)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成)广东顺协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通过

/

4

(主)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山东岩土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

5

(主)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广东瑞东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6

(主)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

7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

8

(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建研地基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

9

(主)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地质物探工程勘察院

通过

/

10

(主)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深圳市南华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11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

12

(主)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成)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

13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

14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

15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

16

(主)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

17

(主)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成)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通过

/

公示时间从2026年07月09日18时30分 至 2026年07月13日23时59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永辉

联系电话:020-86114186

联系地址:广州白云区机场路南云东街4号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联系电话: 0757-88822046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68号

 

 

招标人名称: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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