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美国地区地面延伸服务(加拿大至洛杉矶LAX、芝加哥ORD、旧金山SFO和纽约JFK)进行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6年美国地区地面延伸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包号:CZ2025004550。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线路) | 总价限价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美国地区地面延伸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从加拿大至洛杉矶LAX、芝加哥ORD、旧金山SFO和纽约JFK等美国境内主要机场之间的卡车运输线路(详见采购的线路) | 50 | |
合计 | 50 |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
(1)报价默认为单程价格,如有缺漏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2)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综合评分总分排名第一位即为成交候选承运商,第二名为备选供应商。对未能在要求的时限内确定合同文本的成交供应商,我方将取消其所获取的区域线路承运商资格,原则上改由该区域得分列第二位供应商承接。
3、报价基本要求
(1)如报价必填项目内容缺失,将导致报价无效。
(2)报价要素:报价中最低收费、整车价、班期、为必填项目。其他价格如整板价格、散货价发车时间、到达时间等,供应商可根据服务能力进行填报。
(3)杂费(如有)也必须放到报价文件中。
(4)供应商可以提供更多线路的报价。
4、服务对象包含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南方航空货运有限公司。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从加拿大至洛杉矶LAX、芝加哥ORD、旧金山SFO和纽约JFK等主要机场之间的卡车运输服务。 | 北美地区 | 自签订合同起3年 |
采购的线路:
加拿大到洛杉矶LAX | |
From | To |
YEG | LAX |
YMQ | LAX |
YOW | LAX |
YUL | LAX |
YVR | LAX |
YYC | LAX |
YYZ | LAX |
加拿大到芝加哥ORD | |
From | To |
YYZ | ORD |
YUL | ORD |
YEG | ORD |
YMQ | ORD |
YOW | ORD |
YVR | ORD |
YYC | ORD |
加拿大到旧金山SFO | |
From | To |
YEG | SFO |
YMQ | SFO |
YOW | SFO |
YUL | SFO |
YVR | SFO |
YYC | SFO |
YYZ | SFO |
加拿大到纽约JFK | |
From | To |
YEG | JFK |
YMQ | JFK |
YOW | JFK |
YUL | JFK |
YVR | JFK |
YYC | JFK |
YHZ | JFK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参加本采购项目并且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谈判,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参加的,需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项目。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6 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除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以外,还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卡车运输相关的资质证明。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UTC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7日;请务必在此期间向cargoghs@csair.com提交报名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谈判。
3.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通过cargoghs@csair.com邮箱发出给报名单位。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UTC时间2026年7月28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邮件至cargoghs@csair.com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谈判程序终止说明
采购计划有预案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第二次公告后如出现合格供应商少于两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谈判程序终止。并由评委会在评审现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这一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结论。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
邮编:510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女士 020-86113276
EMAIL:chenjya@csair.com
7、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管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cargoghs@csair.com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8620 86113276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航云南街27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86113565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前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