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航集团公司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
飞云东街17号201房等17套
房屋公开招租的公告
一、出租方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集团公司”)
二、招租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南航集团公司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飞云东街17号201房等17套房屋公开招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编号:CZ-2026-BDC09
(三)项目基本情况: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飞云东街17号201房等17套房屋坐落于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民航小区,已取得不动产权证,证载权属人为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房屋基本情况见表1:
表1:房屋基本信息一览表
序号 | 房屋证载名称(地址) | 建筑面积(m2) | 房型 | 使用现状 |
1 | 飞云东街17号201房 | 58.25 | 两房一厅 | 在租 |
2 | 康寿街21号465栋201房 | 62.58 | 两房一厅 | 在租 |
3 | 康寿街22号462栋504房 | 75.27 | 三房一厅 | 在租 |
4 | 康寿街33号464栋202房 | 61.14 | 两房一厅 | 在租 |
5 | 康寿街3号467栋504房 | 88.24 | 三房一厅 | 在租 |
6 | 康寿街42号460栋304房 | 76.36 | 三房一厅 | 在租 |
7 | 康寿街44号460栋201房 | 77.91 | 三房一厅 | 在租 |
8 | 康寿街35号464栋203房 | 61.14 | 两房一厅 | 在租 |
9 | 康寿街27号482栋302房 | 61.56 | 两房一厅 | 在租 |
10 | 利民北街25号474栋203房 | 62.23 | 两房一厅 | 在租 |
11 | 利民北街31号476栋504房 | 61.55 | 两房一厅 | 在租 |
12 | 南云西街5号601栋601房 | 64.74 | 两房一厅 | 在租 |
13 | 松云街59号(411栋)403房 | 61.15 | 两房一厅 | 在租 |
14 | 松云街9号608栋203房 | 60.93 | 两房一厅 | 在租 |
15 | 向云新街28号556栋506房 | 72.47 | 两房一厅 | 在租 |
16 | 南航新村南航东街6号10栋1702房 | 103.29 | 三房一厅 | 在租 |
17 | 松云街1号501房 | 62.55 | 两房一厅 | 空置 |
三、出租标的、出租形式及出租用途
(一)出租标的:南航集团公司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飞云东街17号201房等17套房屋,且均按现状出租。
(二)出租形式:以单套房屋为基本出租单元出租。
*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物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租,也不得以出借或调换使用等任何形式变相转租、分租。
(三)出租用途:住宅。
*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用途。
四、租期及租金
(一)租期
租赁期为1至3年。起租日自出租方将出租标的交付承租方之日开始计算,在租赁协议中具体约定。
*如因法律法规调整、政府法令、政策变动、企业主管部门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整改要求、审计整改要求、土地被收储、企业改制及城市规划、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等特殊原因,导致出租方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协议,出租方提前 90 天书面通知承租方,可以提前终止或变更租赁协议,全部或部分收回租赁协议项下的不动产,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租金
1.出租方已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该项目租金进行评估,并以最终备案评估价为参考制定招租底价后进行公开招租。招租底价详见本公告《招租底价一览表》。
有效的最高月租金报价即为租赁协议的月租金价格,具体报价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八点。
2.本项目不设免租期。
(三)租金支付
租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向甲方指定收款账户支付当月全部租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交易保证金
1.为了保证出租方免遭因意向承租方的不当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本招租项目设置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按每套房屋招租底价的2倍为标准收取,具体见《招租底价一览表》。若意向承租方对多套房屋租金进行报价,均应按前述标准支付相应各套房屋的交易保证金。
2.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转账(汇款),按下列开户行、账号办理银行转账(汇款)。出租方不接受现金、支票、银行保函等其他形式提交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
户名: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机场路支行
账号:201880273610002
3.意向承租方完成交易保证金银行转账(汇款)后,应将相应凭证的复印件放入报价文件一并提交至出租方。
4.对于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交易保证金将在招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对于被确定为正式承租人的意向承租方,交易保证金将在签订租赁合同且支付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招租公告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2)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报价文件存在与事实情况不符或虚假伪造的;
(3)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正式承租方后,以任何理由拒签租赁合同的;
(4)租赁合同签订后,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六、合格承租方的条件
(一)自然人
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经济实力的个人。
(二)个体工商户
1.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经济实力的个体工商户,具备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
(三)法人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本招租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南航“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或者被列入南航“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报名参加。
七、报价文件的组成
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报价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于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
1.报价书(需本人签名并按手指印);
2.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均需本人签名并按手指印);
3.交易保证金转账(汇款)凭证(复印件)。
(二)对于意向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
1.报价书(需经营者本人签名并按手指印);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经营者本人签名并按手指印);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均需经营者本人签名并按手指印);
4.交易保证金转账(汇款)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对于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需提供:
1.报价书(范本见附件1,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代表的,需加盖公章);
5.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2025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或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需加盖单位公章);
7.交易保证金转账(汇款)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八、报价方式
(一)招租底价:详见《招租底价一览表》。
招租底价一览表
序号 | 房屋证载名称(地址) | 租赁(建筑)面积(m2) | 月租金底价 (人民币元/月) | 交易保证金 (元) |
1 | 飞云东街17号201房 | 58.25 | 1600 | 3200 |
2 | 康寿街21号465栋201房 | 62.58 | 1800 | 3600 |
3 | 康寿街22号462栋504房 | 75.27 | 2100 | 4200 |
4 | 康寿街33号464栋202房 | 61.14 | 1800 | 3600 |
5 | 康寿街3号467栋504房 | 88.24 | 2400 | 4800 |
6 | 康寿街42号460栋304房 | 76.36 | 2500 | 5000 |
7 | 康寿街44号460栋201房 | 77.91 | 2500 | 5000 |
8 | 康寿街35号464栋203房 | 61.14 | 1800 | 3600 |
9 | 康寿街27号482栋302房 | 61.56 | 2000 | 4000 |
10 | 利民北街25号474栋203房 | 62.23 | 2000 | 4000 |
11 | 利民北街31号476栋504房 | 61.55 | 2000 | 4000 |
12 | 南云西街5号601栋601房 | 64.74 | 1800 | 3600 |
13 | 松云街59号(411栋)403房 | 61.15 | 2100 | 4200 |
14 | 松云街9号608栋203房 | 60.93 | 1700 | 3400 |
15 | 向云新街28号556栋506房 | 72.47 | 2700 | 5400 |
16 | 南航新村南航东街6号10栋1702房 | 103.29 | 2900 | 5800 |
17 | 松云街1号501房 | 62.55 | 1700 | 3400 |
2.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日起不少于 90 个日历日。
3.意向承租方需对拟承租房屋按月租金进行报价,月租金报价不得低于该套房屋月租金底价。若所报房屋月租金价格低于该套房屋月租金底价,则该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出租标的目前分为在租状态和闲置状态。对于在租状态的房屋,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5.正式承租方的确定方法:
(1)对于在租状态的房屋:
a.所有有效月租金报价中,若月租金报价最高者为原承租方的,则其将被确定为正式承租方;
b.月租金报价最高者非原承租方的将被视为候选承租方:
若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并按照本招租公告要求报送《关于优先承租权的复函》(范本见附件2,加盖公章),则原承租方将被确定为正式承租方,对该套房屋最高月租金报价即为租赁协议月租金价格;
若原承租方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则候选承租方将被确定为正式承租方,对该套房屋最高月租金报价即为租赁协议月租金价格。若此情形下仍有2个或以上候选承租方,则以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最早者为正式承租人。
(2)对于闲置状态的房屋:
所有有效月租金报价中,月租金报价最高者将被确定为正式承租方;对该套房屋最高月租金报价即为租赁协议月租金价格。若此情形下仍有2个或以上候选承租方,则以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最早者为正式承租人。
6.确定正式承租方后,出租方将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范本见附件3。
7.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交纳相当于 2 个月 的租金标准金额作为承租履约保证金。当租赁协议期满或协议解除时,出租方确认承租方已完全履行租赁协议约定义务后,将承租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九、报价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1.接收报价文件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9日(工作日8:30-12:00及14:00-17:30)。
2.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 7月 29 日17:30。
3.意向承租方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的组成详见本公告第六点)送交到出租方。
十、报价文件送交地点
请于2026年 7 月 29 日17:30之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送至南航大厦2911室(地铁站白云公园B出口)。
联系人:胡先生 020-86114467
监督人:刘先生 020-86113880
十一、其他相关事宜
1.租金价格为含税价格,且本项目不设免租期。
2.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租,也不得以出借或调换使用等任何形式变相转租、分租。
3.任何涉及的税费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双方各自承担。
4.承租方不得使用出租标的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以及违法经营活动;承租方不得在出租标的内开展危害安全业务,包括危险品和国家明令禁止违禁品的加工、仓储及运输等。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不得擅自搭建违章建筑。
6.租赁期间,承租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出租标的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工作。
7.若报价人提供虚假文件或数据,或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或被确定为正式承租方后拒绝履行承诺,则以后均不得参与南航名下房屋出租报价。
8.在特殊情况下,出租方保留在确定正式承租方之前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招租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并且无义务向意向承租方解释原因。
附件:1.报价书(范本)
2.关于优先承租权的征询函及复函(范本)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 7 月22 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