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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雷州通用航空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5   浏览次数:

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航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湛江雷州通用航空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湛江雷州通用航空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1.2 项目编号:CZ2026002557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概况、采购范围、限价

1.5.1 项目概况:湛江雷州通用航空基地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6385.69㎡,总建筑面积9349㎡。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场道工程、机库、动力站、危废品库、充电间、室外工程、场外配套工程等。(1)机库总建筑面积约7895㎡,其中机库大厅约5215㎡,附楼约2680㎡;(2)动力站建筑面积约1225㎡;(3)危废品库建筑面积约120㎡;(4)充电间建筑面积约90㎡;(5)场道工程:道面工程(机坪约15058㎡)、目视助航灯光、站坪照明、站坪给排水和消防工程等;(6)室外工程:航站区道路及停车场约7450㎡、陆侧围界约251m等。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详见附件1)。

1.5.2 采购范围:湛江雷州通用航空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包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按合同约定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范要求,完成排污许可资料填报工作,负责与审核发证部门沟通,申领排污许可证(如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开展实际验收需要的噪声、生态环境、地表水、大气、各类固体废物、土壤和地下水等相关污染源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家评审,污染源监测点位的布设及监测频次应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结合现场情况布设监测点位,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工作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并出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进行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确保项目环境保护验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当地相关管理部门审查。进场后及时开展验收核查工作,对不满足环境保护验收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甲方提出的环境保护意见提供工作咨询服务,并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和竣工环保验收成果申报报备等工作。环境保护验收服务等工作须满足项目验收要求,确保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次性通过。

1.5.3 采购限价:311814.67元。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1.6 服务期限: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工作时间从合同签订起至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为止,具体时间以采购人实际要求或合同各项权责履约完成为准。

1.7 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复印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其他非企业组织的应提供所在行业同类证明材料及查证渠道。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其他要求:

2.7.1 类似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环境保护验收服务业绩。

备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7.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6826日起至2026828(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获取方式:采取邮件报名购买,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时须提供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zjvczhaobiao@163.com。

3.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将以下资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扫描至同一个PDF文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报名表;

②询比文件工本费用汇款凭证;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注: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其资格最终以其响应文件所附的资格文件经相关评审程序审核结论为准。

3.4 询比文件费支付时间: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询比文件工本费后才能作为供应商报名完成询比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供应商应在报名时间内按下列方式之一进行缴费:公对公转账至代理机构账户(账户名称: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解放东路支行(分理处),账号:44001688936053000032,备注内容:湛江雷州通用航空基地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工本费)。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919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如采用邮寄方式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快递时间为准)。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九楼910开标会议室(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按本项目询比公告第3款规定获取询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4供应商如采用邮寄形式递交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及联系人详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邮寄响应文件送达时间(递交时间)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顺丰快递到付寄送)。分批次邮寄或修改的响应文件,送达时间(递交时间)以签收人最后一次签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后,再放入快递箱或快递袋多层包装后再邮寄,由签收人签收后保存。邮寄文件按询比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开标程序开启。若邮寄过程中,响应文件发生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不予接收,快递退回,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询比程序终止说明

第一次公告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将发布延期公告,延期时间截止后,报名供应商仍少于3家的,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如第一次公告报名阶段供应商数量符合要求,评审阶段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3家,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

6、联系方式

6.1采购人:南航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万山区桂山镇桂海三路5号一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工,020-86132951    

电子邮箱:hejiaman@csair.com

6.2代理机构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市商务大厦九楼910-912房;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小姐;联系电话:0759-229211313729078993;

邮箱:zjvczhaobiao@163.com;

7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提出。

7.2 供应商采购文件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提交异议函采购人在收到异议函2个工作日内告知异议人是否受理,采购人原则上在受理异议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市商务大厦九楼910-912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9-2292113

7.3 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是否受理的,或异议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者处理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监督检查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0-86125012

7.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提出异议

开标/报价阶段

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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