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6年南联大连分公司生鲜肉及海鲜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 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南联大连分公司生鲜肉及海鲜类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5002956。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含税采购预算3720000元,现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取2名供应商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提供生鲜肉及海鲜类物料,签订2年的框架合同。通过每月批价,价低者为该月合同履行人。采购内容、数量及限价具体如下:
详见公告附件。
注:1、以上均按月计划,月度批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不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自协议生效日起24个月内,每月招标人按中标人报价进行审核,结算单价按招标人确认同意的金额为准。经招标人确认同意的价格为到货价格,已包含中标人为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须支付的税费和运输费、冷藏及冷冻费用、包装费、装卸费、检疫检验费等为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定价周期及定价依据:原则上以不短于1个月为定价周期。入围供应商每个定价周期按照采购人的产品清单及报价要求对应报单价,不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价格最多保留2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三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例如:2026年4月的价格,入围供应商分别需在2026年3月按照采购人的产品清单及报价要求统一报单价。入围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的报价要求按时提交报价,该报价作为4月谈判和定价的依据。每个品种只能报一个单价,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必须每月进行报价。如果中选供应商出现连续两个月或12个月内累计3个月未提供报价,则可被视为放弃继续履约的权利,采购人有权终止该合同。
结果公布:本项目中选供应商数量为2家,每月确定报价最低的1家供应商配送供货(以上均为当月有效),将报价第二低的供应商作为备选。当月以邮件形式公布下月送货供应商及供应种类。
如果入围供应商在定价周期内被选定为供货供应商后,在履约期间提出放弃供货或涨价,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签订的合同,并将供应商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以上物料适用于生产和饭堂,若饭堂使用,则结算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生鲜肉及海鲜类项目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80-3号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仓库 |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订单要求(包括所有节假日期间)保障供货,临时加单响应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标供应商保证固定专业的运输车辆和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按招标人要求准备胶筐负责卸货,并准时配送至指定收货地点。) |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其他非企业组织的应提供所在行业同类证明材料及查证渠道。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代理商(经销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代理商(经销商)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若为代理商(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若多家代理商(经销商)同时提供唯一授权,唯一授权代理商(经销商)均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注意:制造厂家资质区分产品类型提供:①加工类预包装食品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②未经深加工生鲜畜禽分割肉等初级食用农产品屠宰企业:无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定点屠宰相关合法资质证明材料;厂家如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可替代定点屠宰资质。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①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冷藏冷冻食品)》扫描件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政府部门备案证明材料;②须提供拟供应产品的货源厂家清单及厂家的合法生产经营资质材料(证明材料类型不限,能证明厂家合法生产/经营即可);③如货源为加工类预包装食品,提供制造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含冷藏冷冻食品)》扫描件;如货源为未经深加工生鲜畜禽分割肉初级农产品,提供屠宰企业定点屠宰合规资质材料(厂家所持食品生产许可证不能替代屠宰资质)。采购人有权在后续审厂环节(如需)进行查验原件。】
2.9 投标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4年4月8日至投标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验证截图)。
2.10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清单中鲜青虾、鲜鸡脯肉、肥牛片近一年内(2025年7月8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报告出具日期为准)对应产品合格证明材料:鲜青虾须提供具有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认可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检验报告(具有CMA标识),其中污染物指标符合《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指标符合《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兽药残留指标符合《GB 316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上述指标对应的检测方法项目须具备CMA资质认定;鲜鸡脯肉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肥牛片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如为进口鲜青虾或进口畜禽肉类产品,还须额外提供海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注意:须提供对应证明文件扫描件。(注:1、鲜青虾检测报告委托送检单位需为投标人自身或生产厂家,检疫证明、肉品合格证出具主体为对应屠宰企业或供货商;2、招标人有权在后续审厂/验货环节查验原件,鲜青虾到货感官、鲜度质量按照《GB 27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现场验收;3、鲜青虾、鲜鸡脯肉、肥牛片三类产品证明材料须全部齐全提供,不可缺任意一项。)】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7】日,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投标。当重新招标时,重招文件须在重招项目中下载,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未退还的无需重复缴纳。请直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8.2条款。
3.2 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n/cms/nfhk/webfile/bzzx/czzn/20200226/96540.html
4.1 CA证书的作用:南航采购平台的招标项目投标必须使用CA证书。CA证书用于确保电子招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机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无法签章,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等,因此下载文件时请及时办理CA证书。
4.2 CA证书颁发机构: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
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遗失补办、续期、变更等问题,请直接联系CA证书颁发机构:
客服电话:020-89524338/4008301330
客服QQ号:4008301330
CA公司地址、办公时间和其他联系方式等详见网页:
https://www.cnca.net/Client/detail/id/2196.html
4.3 CA的办理方式:
办理指南详见链接:https://www.cnca.net/Client/detail/id/2196.html
4.4 CA驱动下载:
CA办理获取后,请下载南航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CA专用驱动。
下载链接:https://www.cnca.net/dl/Drivers/南航招投标专用驱动.zip
4.5 CA证书的绑定:
在完成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CA证书办理及CA驱动安装后,请登录南航采购平台系统,插入CA介质,点击左侧快捷菜单“系统管理”-“绑定CA证书”,完成CA证书绑定工作。
成功后,方可使用CA证书登录、加密、解密投标文件、电子签章等。
4.6 其他注意事项
4.6.1 南航采购平台的招标项目必须使用CA证书,请有意参加招标项目供应商提前办理。
4.6.2 请在收到CA介质后,尽快完成系统绑定,避免影响后续功能。
4.6.4 办理相关事项可参考链接:https://csbidding.csair.cn/cms/nfhk/webfile/bzzx/xzzx/20200228/75205.html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4】日【9】时【00】分,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无论上传成功与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均将无条件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异常处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文件解密异常处理: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经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1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6.2本项目评标结果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成功)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招标采购”的“评标公示”栏发布;
6.3本项目评审结果信息(重新招标后依然招标失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招标采购”的“其它公告”栏发布招标失败公示;同时,该项目转为非招标采购后的评审结果信息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非招标采购”的“采购结果”栏发布;
6.4 本项目信息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本项目信息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二次公告后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终止。本项目后续开展的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属于非招标采购流程,按南航非招标采购规则执行。
8.1 招标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80-3号
邮编:116033
联系人:王女士 0411-83882213
8.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邮编:510405
招标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唐先生】,020-【86135254】
8.3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020-86138881,020-86122152,020-86131709
9.1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招标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招标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9.2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提交异议函。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函2个工作日内告知异议人是否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原则上在受理异议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9.3 如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是否受理的,或异议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者处理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方: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监督检查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0-86125012
9.4 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截止后24小时”提出异议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提出异议 | |
开标/报价阶段 | (现场开标/报价)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 |
(网上开标/报价)应当在开标/报价期间通过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9.4 | 现场踏勘 | 不踏勘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2.2.1 | 投标人提出疑问 | 形式:在【2026】年【7】月【27】日【23】时【59】分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招标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 疑问答复形式: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招标文件澄清”栏目发布。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8】月【4】日【9】时【00】分(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南航采购平台电子系统);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关于本次招投标的温馨提示: ①投标人无需制作纸质投标文件。 ②开标方式为在线开标,不设线下开标,投标人无需来现场。 ③在线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请使用编制投标文件的电脑,登录南航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入开标大厅投标。为确保顺利投标,建议至少提前10分钟完成操作,并保证网络畅通。 ④开标时间一到,投标人即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失败。 |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