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2026年南联长春分公司干货类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 项目名称:2026年南联长春分公司干货类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CZ202500416601。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928000 元,现通过询比采购方式,选取1名供应商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提供干货类物料,签订2年的框架合同。采购内容、数量及限价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规格 | 产品要求 | 预估采购数量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
1 | 冻木耳丝 | 千克 | 计量称重 | 色泽:非白背木耳,呈木耳固有的黑褐色或深褐色,色泽均匀,有自然光泽。无明显的红变、黄变或因漂烫不当导致的色泽暗淡。形态:丝状,粗细、长短均匀,无连刀丝。 | 19080 | 29 |
2 | 干东北黑木耳 | 千克 | 计量称重 | 耳正面黑褐色有光泽,耳背暗灰色,耳片完整,泡完耳片厚度≥2毫米,具有木耳特有气味,无异味,无拳耳、薄耳、流失耳、虫蛀耳及霉烂耳。符合GB 2762、GB 2761、GB 7096(或GB/T 6192)现行国标。 | 1499 | 96.4 |
3 | 干小黄蘑(滑子蘑) | 千克 | 计量称重 | 具有黄蘑天然的黄褐色,具有黄蘑特有气味,无异味;具有黄蘑自然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霉变。符合GB 2762、GB 2761、GB 7096现行国标。 | 1000 | 101.7 |
4 | 干榛蘑 | 千克 | 计量称重 | 具有榛蘑天然的黄褐色,具有榛蘑特有气味,无异味;具有榛蘑自然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霉变。符合GB 2762、GB 2761、GB 7096。 | 100 | 142 |
5 | 干银耳 | 千克 | 计量称重 | 呈现出银耳天然淡黄色,具有银耳特有气味,无异味;符合银耳自然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霉变,无虫蛀。符合GB 2762、GB 2761、GB 7096。 | 200 | 88.5 |
6 | 干猴头菇 | 千克 | 计量称重 | 具有猴头菇天然淡黄色,具有猴头菇特有气味,无异味;具有猴头菇自然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物,无霉变。符合GB 2762、GB 2761、GB 7096。 | 10 | 95.5 |
7 | 干黄花菜 | 千克 | 计量称重 | 色泽淡黄或金黄,无发黑霉变、无虫蛀;无硫磺熏制刺鼻酸味;具有黄花菜特有气味;无泥沙、杂草等杂质;条身完整,无严重碎渣;无哈喇、霉败异味;符合GB 2762、GB 2761、GB 7096。 | 30 | 61.9 |
8 | 干笋片 | 千克 | 计量称重 | 包装完好无破损、无受潮霉变,标签信息齐全合规。色泽正常,干爽不黏手,无霉点、无虫蛀、无异味、无硫磺味。质地干脆易折断,无泥沙杂质,无腐烂、发黑、发黏。水分合格,净含量达标。符合GB 2762、GB 2761、GB 7096。 | 30 | 88.5 |
9 | 干松茸菌 | 千克 | 计量称重 | 色泽:自然浅棕黄褐色,无发黑、焦糊、霉斑。形态:整朵完整,菌盖菌柄相连;同批次长度规格统一,实体长度57cm,菌柄粗壮,细长畸形菇占比少,碎片率≤3%,优先未开伞;无虫蛀、空心。菌片完整,无大量碎渣。气味:具有松茸特有菌香,无硫熏酸味、霉味哈喇味。无杂质:无泥沙、杂草、外来异物。符合GB 2762、GB 2761、GB 7096。 | 5 | 551 |
10 | 干羊肚菌 | 千克 | 计量称重;去脚,长度8-9厘米 | 手捏干脆不发软、无回潮黏手。菌盖纹路完整,无碎渣、无焦黑霉变、无虫蛀空壳;剪净泥根。自然棕褐/黑褐色,无熏硫发白、刺鼻酸味。无受潮发软、发霉、硫磺超标、大量碎菇。符合GB 2762、GB 2761、GB 7096。 | 4 | 681.4 |
11 | 干木耳(袋装) | 袋 | ≥100克*1袋 | 耳正面黑褐色有光泽,耳背暗灰色,耳片完整,泡完耳片厚度≥2毫米,具有木耳特有气味,无异味,无拳耳、薄耳、流失耳、虫蛀耳及霉烂耳。符合GB 2762、GB 2761、GB 7096。 | 35 | 13.2 |
12 | 干木耳(盒装) | 盒 | ≥150克*1盒 | 耳正面黑褐色有光泽,耳背暗灰色,耳片完整,泡完耳片厚度≥2毫米,具有木耳特有气味,无异味,无拳耳、薄耳、流失耳、虫蛀耳及霉烂耳。符合GB 2762、GB 2761、GB 7096。 | 28 | 25.6 |
13 | 开口松子 | 盒 | ≥200g*1盒 | 棕褐自然色泽,壳完整无裂口虫洞;一级开口松子,笨炒工艺,非光面,每千克约1900±50粒,开口率≥93%,空壳瘪仁霉变虫蛀合计≤5%,泥沙、碎壳、异类籽<1.5%,无硫磺熏制发白、异味。成品炒货符合GB/T22165、GB19300。 | 30 | 23.4 |
14 | 开口榛子 | 盒 | ≥200克*1盒 | 外壳棕黄本色,无霉斑、虫眼、发黑烂壳;果径1820mm,颗粒均匀。开口货,开口均匀。果仁饱满乳白,瘪粒≤5%,霉粒、哈喇坏仁≤3%,无虫蛀出油。土屑、碎壳<2%,无异味、熏硫货。受潮发软、哈喇霉变、大量空壳陈货。成品炒货符合GB/T22165、GB19300。 | 30 | 26.5 |
15 | 山珍礼盒 | 盒 | ≥520g*1盒(含木耳、香菇、猴头菇、榛蘑丁4种菌菇) | 礼盒平整无挤压破损、受潮水渍、开胶现象,印刷完好,标签齐全(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厂家)。内盒/分装袋:真空无漏气、胀袋、破袋;独立包装干净无油污霉点。无受潮结块、霉变、虫蛀、哈喇味、熏硫异味;碎渣、杂质不超标。符合GB 2762、GB 2761、GB 7096。 | 33 | 101.7 |
16 | 菌菇山珍礼盒 | 盒 | ≥380g*1盒(含银耳、玉木耳、榆黄蘑、元蘑菇4种菌菇) | 礼盒无磕碰、破损、水渍、开胶,生产日期、配料、厂址齐全,在保质期内。真空袋不漏气、不鼓袋、不破口,包装洁净无油污。各菌菇水分合规,无受潮结块、发霉、虫蛀、哈喇、硫磺刺鼻味,碎渣不超标。品类、净重与标签一致,不少装、不掺次品碎货。符合GB 2762、GB 2761、GB 7096。 | 32 | 92.9 |
注:1、以上均为不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干货类 | 吉林省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十四号路与五号路交汇,南航长春配餐楼 | 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3个日历日内交货。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注意:须提供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2.9 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4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或盖章后的纸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验证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6日,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当重新采购时,须在重采项目中重新下载采购文件,已缴纳保证金且未退还的无需重复缴纳。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n/cms/nfhk/webfile/bzzx/czzn/20200226/96540.html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09时00分,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询比项目第一次公告下载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将发布延期公告,说明延期原因,延期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延期时间截止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仍少于3家的,可继续完成采购评审。
询比项目第一次公告下载文件的供应商满足3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将发布延期公告,说明延期原因,延期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同步延期响应文件递交日期。延期时间截止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仍少于3家的,可继续完成采购评审。
如第一次公告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满足3家,评审阶段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3家,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
6.1 采购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南航长春配餐楼
联系人:裴小姐
联系电话:0431-88795939
6.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4759
6.3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020-86138881,020-86122152,020-86131709
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7.2 如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提交异议函。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函2个工作日内告知异议人是否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在受理异议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7.3 如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是否受理的,或异议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者处理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方: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监督检查室
投诉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
投诉联系人:徐先生
投诉联系电话:020-86125012
7.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提出异议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提出异议 | |
开标/报价阶段 | (现场开标/报价)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 |
(网上开标/报价)应当在开标/报价期间通过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9.1 | 询比预备会 | 不召开 |
1.9.2 | 供应商在询比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在/年/月/日/时前提交。 形式: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招标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 |
1.9.4 | 现场踏勘 | 不踏勘 |
2.1 | 构成询比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2.2.1 | 供应商提出疑问 | 形式:在获取询比文件截止时间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招标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 疑问答复形式: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招标文件澄清”栏目发布。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报价截止)时间 | 见第一章询比公告 |
4.2.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南航采购平台电子系统)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温馨提示: ①本次询比,供应商无需制作纸质响应文件。 ②本次询比,在线开启报价,不设线下报价,供应商无需来现场。 ③报价截止时间到,如供应商未成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解密失败,则本项目报价失败。 |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