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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南联长春分公司餐食检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2   浏览次数:

2026年南联长春分公司餐食检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2026年南联长春分公司餐食检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6年南联长春分公司餐食检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CZ20250041710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5.44万元,现通过询比采购方式,选取1名供应商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提供餐食检验检测服务,签订2年的框架合同。

序号

采购内容

检测项目

单位

不含税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1

餐食检测-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

次

75.4717

2

餐食检测-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

次

94.3396

3

餐食检测-肠杆菌科

肠杆菌科

次

94.3396

4

餐食检测-大肠埃希氏菌

大肠埃希氏菌

次

94.3396

5

餐食检测-金黄色葡萄球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次

113.2075

6

餐食检测-沙门氏菌

沙门氏菌

次

113.2075

7

餐食检测-副溶血性弧菌

副溶血性弧菌

次

113.2075

8

餐食检测-霍乱弧菌

霍乱弧菌

次

141.5094

9

餐食检测-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次

113.2075

10

餐食检测-霉菌

霉菌

次

113.2075

11

餐具检测-游离余氯

游离余氯

次

141.5094

12

餐具检测-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次

141.5094

13

生产用水检测

检测项目:感官性状1. 色度2. 浑浊度3. 臭和味4. 肉眼可见物5. pH6. 铝7. 铁8. 锰9. 铜10. 锌11. 氯化物12. 硫酸盐13. 溶解性总固体14. 总硬度15. 高锰酸盐指数16. 氨(以N计)17. 总a放射性18. 总β放射性19. 游离氯20. 总氯21.臭氯22二氧化氯23砷24. 镉25. 铬(六价)26. 铅27. 汞28 氰化物29氟化物30.. 硝酸盐(以N计)31.三氯甲烷32 一氯二溴甲烷33二氯一溴甲烷 34..三溴甲烷35三卤甲烷36二氯乙酸37三氯乙酸38.溴酸盐39 亚氯酸盐40.氯酸盐四、微生物指标41总大肠菌群42.大肠埃希氏菌43. 菌落总数

次

2830.1887

14

面包检测

检测项目为色泽、滋味、气味、状态、净含量、 蛋白质、干燥失重、总糖、酸价、过氧化值、苯甲酸及钠盐、山梨酸及钾盐、丙酸及其钠盐、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铅、铝的残留量、菌落总数n=5、大肠菌群n=5、霉菌、沙门氏菌=n5、金黄色葡萄球菌n=5、

次

2830.1887

15

蛋糕检测

检测项目为形态、色泽、组织、滋味与口感、粗脂肪、净含量、杂质、蛋白质、干燥失重、总糖、酸价、过氧化值、苯甲酸及其钠盐、丙酸及其钠盐、钙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甜蜜素、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铅、铝的残留量、菌落总数n=5、大肠菌群n=5、霉菌沙门氏菌=n5、金黄色葡萄球菌n=5

次

2830.1887

注:1、以上均为不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有效报价范围:折扣≤100%,要求折扣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2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供应商只能报唯一的折扣,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且折扣超出有效范围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折扣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即根据报价折扣计算报价。例如,折扣填97.5%时,即对应采购内容的不含税结算单价等于其不含税单价限价*97.5%。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期

1

餐食检验检测服务

吉林省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十四号路与五号路交汇,南航长春配餐楼

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收取检测样品,收取样品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需提供自身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同时须提供 CMA 资质证书完整能力附表扫描件,附表检测范围须覆盖本项目全部检测品类及对应执行标准:GB 31641、GB 7099、GB 2759、GB 5749、SB/T 10379,可开展上述标准项下全部微生物、理化、水质、餐用具卫生指标检测。(注意:需提供资质扫描件。原件备查。)

2.9 供应商需提供自身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注意:需提供资质扫描件。原件备查。)

2.10 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4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验证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5日,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当重新采购时,须在重采项目中重新下载采购文件,已缴纳保证金且未退还的无需重复缴纳。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n/cms/nfhk/webfile/bzzx/czzn/20200226/96540.html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09时30分,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询比预案与程序终止说明

询比项目第一次公告下载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将发布延期公告,说明延期原因,延期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延期时间截止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仍少于3家的,可继续完成采购评审。

询比项目第一次公告下载文件的供应商满足3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将发布延期公告,说明延期原因,延期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同步延期响应文件递交日期。延期时间截止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仍少于3家的,可继续完成采购评审。

如第一次公告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满足3家,评审阶段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3家,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

6、联系方式

6.1 采购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南航长春配餐楼

        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0431-8879 5939  

6.3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020-86138881,020-86122152,020-86131709

7、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7.2 如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提交异议函。采购人在收到异议函2个工作日内告知异议人是否受理,采购人原则上在受理异议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7.3 如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是否受理的,或异议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者处理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方: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监督检查室

投诉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

投诉联系人:徐先生

投诉联系电话:020-86125012

7.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提出异议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提出异议

开标/报价阶段

(现场开标/报价)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

(网上开标/报价)应当在开标/报价期间通过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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