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广东能源火炬农场光伏复合项目(二期)之光伏组件采购[项目编号:JG2019-4681]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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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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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双面双玻330W) |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双面双玻365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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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万元) |
11718.0558 |
1241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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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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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满足要求 |
满足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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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能力条件 |
满足要求 |
满足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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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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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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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粤电雷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8513825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
联系电话:020-85136521
招标人名称:广东粤电雷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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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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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 |
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双面双玻330W) |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双面双玻365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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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能力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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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同属一个母公司的母、子公司或两个及以上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
满足要求 |
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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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配备AAA级太阳模拟器、组件隐裂测试设备等关键检验设备,并有国家批准认证机构出具检验设备登记表(包括型号、规格、精度、使用场所等)。 |
满足要求 |
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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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2016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无重大质量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 |
满足要求 |
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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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体硅组件按GB/T9535(或IEC61215)和GB/T20047(或IEC61730)标准要求,通过国家批准认证机构的认证。 |
满足要求 |
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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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体硅组件必须具有UL(或ETL)或TUV认证。 |
满足要求 |
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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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满足要求 |
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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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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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具有三年(2016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以上相关产品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的能力。如果投P型组件,则要求2018年P型光伏组件全球出货量不少于1.5GW;如果投N型组件,则要求N型光伏组件有投产业绩。 |
满足要求 |
满足要求 |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