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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看守所迁建项目和饶平县拘留所迁建项目投融资-建设-移交(BT)

发布时间:2014-08-07   浏览次数:

 

招 标 公 告

 

公 告 号:

201408-213

工程编号:

  445122201408081301

 

工程名称:

饶平县看守所迁建项目和饶平县拘留所迁建项目投融资-建设-移交(BT

 

建设单位:

饶平县公安局

 

联 系 人:

谢工

电 话:

07687803118

 

工程地点:

饶平县新圩镇西山村与豪光村交界处(省道S222线东侧地段)

 

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内容

总 投 资:

7566.14万元

 

资金来源构成:

中央、省、县三级财政资金

工程级别: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饶平县看守所迁建项目已由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饶平县看守所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发改[2013]122号)批准建设;饶平县拘留所迁建项目已由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饶平县拘留所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发改[2013]123号)批准建设,饶平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以 投融资-建设-移交(BT)方式进行投资建设,招标人为  饶平县公安局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投融资-建设-移交(BT)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饶平县看守所迁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5.32亩,总建筑面积14538.97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看守所建设看守所用房、看守所建设民警宿舍、看守所建设服务中心、看守所建设审讯楼、看守所建设监区、看守所建设门房、看守所建设配电房、武警建设武警用房、武警建设训练馆、武警建设自卫门哨等以及配套附属设施。

饶平县拘留所迁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0.35亩,总建筑面积4857.52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拘留所建设拘留所用房、拘留所建设拘室、拘留所建设询问及接待楼、拘留所建设门房、拘留所建设配电房等以及配套附属设施。

建筑装修、水电安装及配套工程按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图纸,安防信息项目按广州赛宝联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设计的图纸及饶平县财政局审核的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安防信息项目需与广东省公安厅和各地级、县级公安部连接,并需广东省公安厅验收通过。

 

最高限价:

60816050.30元。

工 期:

425日历天。

 

对投标单位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工商年审的具备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

3.2、投标人须具备有省级或以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的单位。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建筑工程专业要求,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另一方须具备省级或以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资质,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并提供其社会保险机构出具自201312月份以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的单位数量最多不超过两家。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根据饶府【201319号文规定,潮州市外投标人应当在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进潮或进饶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手续(信息登记手续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3.6投标人须经检察机关查询在近三年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函;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7投标人须具有项目投(融)资能力,其中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于报名前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收款人:饶平县公安局;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饶平支行;银行账户:944008010000043844)。同时向招标人换取收据,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3.8企业自2011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3.9、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工程投资、建设管理和施工总承包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48112014 8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在饶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饶平县黄冈镇六号路建设大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若在上述报名期间内报名投标人数不足3家,则报名日期顺延5日。

4.2 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报名资料:本项目须由法定代表人(如果是联合体,则要求法定代表人双方现场)报名,应提交下列资料(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1)报名申请表(可在潮州市建设信息网下载参考)一式两份,单独递交;(2)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仅联合体参加投标时须提交);(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7)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9)潮州市外投标人应当在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进潮或进饶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手续证明文件信息登记手续(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10)企业自2011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11《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12证明投(融)资能力的收据。(13)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工程投资、建设管理和施工总承包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承诺书。(14)自2011-2013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完成的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1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当天开、评标的承诺书。

  以上项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用A4纸规格按顺序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9510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饶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信息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潮州建设信息网、民营经济报、潮州日报上发布。

 

报名时间:

2014-8-11 (上午9:30-11:30,下午15:00-1630)起至2014-8-15截止 (:非特殊说明外均为正常办公时间受理)

报名地点:

饶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饶平县黄冈镇六号路建设大楼三楼)

招标发布日期:

2014/8/8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招标代理联系人:

郑工

招标代理电话:

0754-8365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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