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执法应急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43ZZHJ0254JO,采购表编号:行政(14)0117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执法应急装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人民币150000元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本项目执法应急装备等(以《用户需求书》的规定为准),报价人必须对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谈判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 交付使用时间:在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谈判货物的供货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5. 本次采购的货物必须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 该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谈判文件公示/下载:请在www.zhongshancz.gov.cn/cgzx/打开下载。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1.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 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须提供报价人近三年内(时间须包含2011年8月至2014年8月,报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报价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5. 报价人为所报主要产品(防暴盾牌、防暴头盔、防刺服、防割手套及T字警棍)的制造商或总代理商,若不是(防暴盾牌、防暴头盔、防刺服、防割手套及T字警棍)制造商或总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商或总代理商的授权书(原件);
6. 报价人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7. 报价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谈判文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价人应当在2014年8月5日至2014年8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详细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8月13日上午08时30分至09时30分。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8月13日上午09时30分。
九、谈判时间:2014年8月13日上午09时30分。
十、谈判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十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0760-88220300;
前台咨询电话:0760-88230132
传真:0760-88383654;
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采购人联系人:魏小姐
电话:0760- 88871992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4年8月5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