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要市地方税务局打印机、电脑、复印机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31 浏览次数:
各(潜在)报价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东省高要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高要市地方税务局打印机、电脑、复印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42ZZHJ0108JO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高要市地方税务局打印机、电脑、复印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内容:
包组一:打印机、电脑、复印机,一批。
包组二:扫描仪、高拍仪,一批。
报价人可对其中任一包组或两个包组进行报价,但不得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简要技术要求或谈判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 交付使用时间: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该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7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报价人认为政府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包组一报价人具有所报价的一体式计算机、高清投影机和复印机的销售授权书;包组二报价人具有扫描仪、高拍仪的销售授权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谈判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价人应当在2014年8月1日起至2014年8月11日期间(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肇庆业务部(详细地址: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发展广场15楼)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七、报价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4年8月12日14时30分起至15时00分止。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高要市城区府前大街9号高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评标室。
九、谈判开始时间:2014年8月12日15时00分。
十、谈判地点:高要市城区府前大街9号高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评标室。
十一、报价人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报价保证金。
十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代理机构联系人:黎先生、陈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8-2313408; 电话:0758-8360198;
传真:0758-2313407;
联系地址: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发展广场15楼;
邮编:52604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