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43FZHG0009JO。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二期工程公安通信设备材料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人民币1298万元,财政投资。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及需求:
1、本次项目采购内容: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二期工程公安通信设备材料采购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实施时间:详见用户需求书工期要求。
3、本次采购货物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五、 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清晰证明上述业绩的,还须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资料(如技术规格书或合同供货清单等);②开通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用户使用报告复印件或预验收报告复印件。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受限状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 投标报名: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八、投标开始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注:本招标文件提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佛山营业部(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27楼FG室)。
十、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十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采购文件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206号财富大厦A座8楼
联系人:谭先生(0757-83939863) 传真: 0757-8321123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27楼FG室
联系人:
传真:0757-83219275 邮编:528000 邮箱:gdmeetcfs@126.com
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