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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潮南水资源保护及利用示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16   浏览次数: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广东省潮南水资源保护及利用示范项目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汕头市潮南区。

1.1.3  设计范围: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陇田镇、成田镇、井都镇、胪岗镇、两英镇、司马浦镇、陈店镇、仙城镇9个镇(街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水资源的保护和改善(展览中心的建设,学校宣传栏的设计,金溪、龙溪和秋风水库库区涵养林建设部分)。(2)城乡供水系统建设。(3)机构加强和能力建设(供水调度中心的建设、水资源管理和三防指挥调度系统/中心的建设部分)。

1.1.4  主要专业内容:水利引调水、市政给排水工程等。

1.1.5  项目批准文件:粤发改农经函【2013】3106号。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13.96亿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 年。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和工程量清单编制(按亚行采购合同包编制包括中英文版本)、■编制竣工图、■水土保持设计、■现场服务及其它服务(协助相关报建、施工及设备招标、结算和保修服务等)、■按亚行、财政部版本编制本项目土建、货物采购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英文版本)。本次勘察设计招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招标,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内容。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可行性研究报告): 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1.1.11本项目勘察设计费合同价(暂定):招标最高限价×(1-中标下浮率)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电子文档工作成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投标人申请人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其中之一):①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甲级资质。

1.2.4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需提供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牵头人)为其缴纳2013年12月~2014年5月(连续六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

1.2.5  投标人已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体系录入手续,并通过主体终审。

       注: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2.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200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勘察设计合同;

1.2.9 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牵头人)为其缴纳2013年12月~2014年5月(连续六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的单位数量最多不超过两家。

1.2.10申请人已按照格式6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2.11 投标申请人按要求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交。原件备查);

 

1.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4   投标报名

1.4.1  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17日9时30分至2014年 7月23 日16时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投标报名,逾期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同时提交投标申请文件(详见附件2  投标申请文件格式)。申请文件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1.4.2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4.3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4.4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5 申请人应自行办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IC卡。

1.5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5.1  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5名时,取全部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1.5.2  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按1.4.3执行。

1.6    费用及投标报价

1.6.1  本次投标报价计费原则:1、本次项目招标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3451.91万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投资估算中初设至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费4314.89万元下浮20%)。2、中标人的勘察设计费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的通知中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计费额=建筑工程费+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费+金属结构安装工程费+临时工程费。计费额为项目各合同包相关费用累计之和。各项目数据以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

中标人的勘察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勘察作业准备费)×0.8×(1-报价下浮率);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基本勘察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勘察作业准备费=勘察收费基准价×15%;

勘察费调整系数说明:专业调整系数=0.8,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5;

中标人的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0.8×(1-报价下浮率)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设计费调整系数说明:专业调整系数=0.8,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建筑物附加调整系数=1.2,管道附加调整系数=0.85,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按基本设计费的10%计算,编制竣工图(若有)按基本设计费的8%计算。

   投标人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以招标最高限价3451.91万元为基准价,自行选择一个下浮率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所有税收、单位应交的保险、应承担的风险及应提供的服务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最高限价,则按废标处理。

1.6.2 中标人的勘察设计费以(1.6.1款)计算的工程勘察设计费×(1-中标下浮率)。工程结算时,若中标人的勘察设计费以(1.6.1款)计算的工程勘察设计费大于最高限价3451.91万元,则中标人的勘察设计费以3451.91万元结算;若中标人的勘察设计费以(1.6.1款)计算的工程勘察设计费小于最高限价3451.91万元,则按实结算。

按亚行、财政部版本编制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和工程量清单编制(中英文版本)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的报价中。

本款所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勘察设计费指初步设计至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费。

1.6.3  本次项目共包括龙溪水厂等各水厂及管道工程等内容(具体项目情况详见设计任务书部分),中标人须对各项目内容进行勘察设计并针对单个项目出具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但本次项目勘察设计计费额以本次招标项目中所有子合同包相关费用累计之和为计算基数。

 

1.7    工期

1.7.1  设计工期:工程勘察设计工期进度按亚行采购计划和招标人计划逐步进行,具体在项目实施中由招标人确定。其中第一个项目为龙溪水厂土建及安装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其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人民币5000.00元;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设计费的30%。

1.7.2  勘察工期: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工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人民币5000.00元;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8    其他事项

1.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1.8.2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8.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8.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4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8.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汕头市潮南自来水有限公司

电话:0754-87750104 

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东山居委北车站内

1.8.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汕头市水务局http://www.stwater.gov.cn/及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网站http:// www.gdebidding.com/国水利报、广东建设报上发布。本项目项下的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9    招标人

1.9.1  名称:汕头市潮南自来水有限公司

1.9.2  邮政编码、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东山居委北车站内

1.9.3  联系人:蔡先生

1.9.4  电话(手机)号码:0754-87750104 

1.9.5  传真号码:0754-87750100

1.9.6  电子邮箱:cnxmb@cnwater.139cm.com

1.10   招标代理机构

1.10.1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

1.10.3 联系人:林工

1.10.4 电话(手机)号码:020-66341962、66341719

1.10.5 传真号码:020-66341779

1.10.6 电子邮箱:lshy240@126.com

 

1.11   交易服务机构

1.11.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00                            

1.11.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1.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2   招标管理机构

1.12.1 名称:汕头市潮南区水务局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5144、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金凤工业区    

1.12.3 电话号码: 0754-87787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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